长岛综合试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纠纷处理程序

日期:2026-07-08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字号:

电话:0535-3212760

纠纷处理的程序:纠纷由疾控中心综合科接待处理,并填写登记,提出拟办意见,呈中心主任审批后,转承办科室落实办理。承办科室直接向当事人办理回复,并将办理结果送综合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