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院格庄初级中学学生非正常离校出走应急预案

日期:2026-03-06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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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防措施    

1、加强课堂管理,有学生缺席时,课任教师应及时(3分钟以内)通过课代表报告班主任老师。    

2、加强校园巡逻,对游散的学生进行登记、询问,督促学生及时回到班级,并通知班主任老师。    

3、加强门卫管理,学生上课期间离开学校,必须有两种情形:   

(1)因事假或病假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级部主任亲自签名的请假条;    

(2)因发生意外伤害时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抢救的学生。否则,门卫禁止放行。    

4、班主任每天必须把学生的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抓勤、抓细、抓实。做到天天提醒、时时提醒,切实把不安全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5、各级部要建立问题学生台账,指导班主任对思想偏激、心理压力大,有出走苗头的学生,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细致、耐心的思想开导,以减轻学生心理压力,解开学生心结,确保学生安心学习,防止出走事件的发生。    

二、应急程序及处理办法    

1、科任教师一旦发现学生不请假离开教学场地(包括体育场、实验室、艺术教室等功能室)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报告和处理:立即通知班主任或者级部主任,同时通知门卫进行阻拦;门卫接到通知后立即进行阻拦;责令学生在门卫室等待,通知班主任老师前来处理;门卫要查看当天的出门假条,并向相关分管领导汇报。    

2、班主任老师一旦发现本班学生已经不请假离开学校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报告和处理:    

(1)立即与该生家长取得联系,并告知家长“孩子已经不请假离校”,询问学生是否回家。    

①若孩子在家,要求家长了解孩子回家的原因,陪同孩子回校与班主任老师沟通、交流;    

②若孩子没有回家,班主任老师提醒家长到孩子可能停留的地方寻找;若孩子在正常时间内回家,立即告知班主任老师;若孩子在正常回家时间内没有回家,提醒家长向附近的派出所报案。    

(2)立即在学生中展开调查工作,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给家长。    

(3)若与家长联系时孩子没有回家,立即报告级部主任和政教处(包括出走学生的基本信息和具体时间等情况)。    

(4)接到家长报告后将“孩子已经回家”或“家长已经向派出所报案”的消息及时报告政教处备案。    

(5)做好详细情况记录(从发现本班学生已经不请假离开学校开始,班主任所做的与之相关的所有工作)备查。    

3、级部、政教处一旦确认学生已经不请假离开学校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和报告:    

(1)立即与班主任老师取得联系,了解该生的基本情况;    

(2)若30分钟内没有出走学生回家(校)或者在由家长(警方)提供的某一具体地点的消息时,立即向分管副校长报告,分管副校长向校长汇报情况,校长安排有关人员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3)若45分钟内没有出走学生回家(校)或者在由家长(警方)提供的某一具体地点的消息时,学校立即向学校驻地派出所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4)做好详细情况记录备查。    

4、学校分管副校长接到报告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和报告:    

(1)立即协调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积极展开寻找出走学生的各项工作。    

(2)若45分钟内没有出走学生回家(校)或者在由家长(警方)提供的某一具体地点的消息时,书面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5、事件的补报    

根据事件的变化情况,由领导小组及时向上级部门进行补报。    

6、事件的调查处理    

查明学生离校出走的具体原因,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恰当的处理。   

 三、工作要求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积极开展预防工作。对学生思想状况不了解或掌握不深入,出现学生出走现象的,班主任要负相应责任,并向应急领导小组说明原因。在搜寻出走学生过程中,疏忽大意、工作不力、方法不当,应承担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