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热时间: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25日为法定供热采暖期,期间公休、节假日不间断供热。
二、收费时间:10月15日至11月15日(每日9:00-16:40)。
三、供热标准:供热期间,在用户按合同足额缴纳热费、用热设施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用户内部供热设施运行良好的情况下,用户居室温度不低于 18℃ ,整个采暖期室温合格率不低于98% 。
四、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长经发[2023]58号文件规定执行收费。
五、供暖缴费通知:在供热期开始前两天通知用户注水试压时间,做好供热采暖准备;供热期内因检修等有计划停热,提前 3 天告知用户并及时组织抢修,尽快恢复供热;因停水、停电、设备故障紧急停热,通过媒体、公司公众号、网站等其他方式及时告知用户。
六、服务时限:接到供热设施发生故障报告,抢修人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快速组织抢修。用户用热设施发生故障需要我公司协助维修时,我公司在接到供热设施发生故障报告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供热期间抢修人员 24 小时值班。
七、服务标准:用户来访或来电,接待人员要做到文明服务;接待用户实行首问负责制,耐心解答用户咨询,及时解决用户问题,并做好记录。
八、营业网点:长岛农商银行营业厅 地址:乐园大街132号
九、便民措施:用户可到营业大厅现金缴费,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长岛县恒烨热力有限公司”,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等方式缴费。
十、办理程序:用户要求报停或复开,应于当年11月6日前到收费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供热维修:(1)热力公司不提供入户收费维修服务。
(2)热力公司热源至热用户楼前阀门井之间为供暖设施,由热力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行维护,产权归热力公司所有。
(3)热力公司负责范围以外(楼前阀门井后端)的设施为用暖设施,由开发商物业全面负责投资建设并负责日常维护维修,入户用暖设施由用户负责维修维护。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