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招远市毕郭镇毕郭初级中学疫情处置应急预案

日期:2025-05-13 来源:招远市毕郭镇毕郭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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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上级有关要求,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体系

在招远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联防联控机制要求,成立毕郭初中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马晓明

负责统筹全校疫情防控应急工作。

具体职责:1.召开晨夕例会,传达上级防控政策和要求;

2.研究部署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3.亲自指挥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4.掌握学校重点师生、社购买服务等人员情况;

5.亲自带队督察学校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副组长:张少舰

负责督查、指导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成员:毛文波、方  涛、徐子林、陈  刚、侯士学、

各班主任、李香君校医

负责具体开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具体工作组:

综合协调组:方绍堂

负责统筹调度、工作协调等;

刘晓林、温晓娣协助开展常规工作。

应急处置组:张少舰

负责应急处置、人员转移、隔离、联防联控等。

医疗诊断组:李香君  校医

刘   振(毕郭卫生院)

刘   丽(毕郭卫生院)

负责应急医疗诊断、疫情上报、核酸检测等工作。

安全保障组:侯士学

负责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出现疑似疫情时,

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立即启动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

后勤保障组:陈刚

负责协助医学处置、防护、消毒等;

信息数据组:温晓娣

负责统计报送数据、信息等;

教学调控组:毛文波

负责调整教学、师资调配等;

宣传教育组:方涛

负责信息宣传教育等。

二、处置流程

1.现场处置

在校期间,出现不明原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师生员工,第一时间督促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由专人带至学校临时留观点,并报告学校应急处置负责人张少舰,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安排专人陪护,校医李香君进行复测,再次确认体温和症状(体育课或体育活动后学出现体温变化,学校对可疑情况者要注意询问,如是此类情况,待学生身体恢复常态后进行重测)。

2.送医上报

根据前期摸排《教职工和学生疫情防控信息自查表》信息和《师生健康监测信息台账》,结合现场复测和核实情况,做出如下处置:

(1)对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途经史或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接触者的接触史者,则立即上报教体局(教体局体卫艺科8246386)、上报市疫情指挥部,由120送医,同时按市疫情指挥部相关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2)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途经史或无与确诊、疑似病例、接触者的接触史者,由学校安排专人专车送医就诊,同时通知家长到医院陪护;

(3)信息数据组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报告属地疾控机构、主管部门。

3.处置要求

师生员工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或多个个体出现乏力等症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严格执行“四个一律”防控要求:

一律由学校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并组织核酸检测,不得自行就医或由家长接回。(流程:学生一旦出现发烧,由专人带至学校临时留观点,询问14天内是否有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暴露史,若没有由学校安排专人专车送医就诊,同时通知家长;如果有三史,则上报教体局上报市疫情指挥部,由120送医,同时按市疫情指挥部相关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一律在就诊医院留观,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保持相对隔离;

家庭成员中有密接、次密接者和中高风险地区、“同时空”伴随人员等情况的,一律在3天内进行3次核酸检测;有上述情况,同时加强摸排建好台账。

师生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出现发热等症状的,一律对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3天内进行3次核酸检测。

注:师生入校时出现情况,参考上述流程,在校门口设置临时隔离点,供暂时隔离使用,严禁师生带病入校。

三、应急启动

当可疑情况者诊断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学校立即启动《毕郭初中集中隔离转运工作预案》见附件1,并立即同步开展以下工作:

1.核酸检测

学校立即启动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根据核酸检测情况和上级要求落实好师生管控措施。

2.积极配合,加强摸排、流调工作

要按照卫健、疾控部门的要求,医疗后勤组协助卫健、疾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范围,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各项工作。信息数据组按规定上报信息,同时通知学校所在地社区、师生居住社区。

3.调整教学

当可疑情况者诊断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学校立即暂停线下教学,启动线上教学应急机制,同时向基教科报备。

4.通风消毒

通风消毒组要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隔离室及可疑症状者活动过的场所进行终末消毒。

5.宣传引导

学校层面根据有关政策,统一口径,由宣传教育组及时向师生和家长通报情况,加强心理疏导,回应社会关切。严禁师生随意猜测,发布不实言论。

6.后续措施

如果可疑症状者经定点医疗机构排除为非疑似病例,则由其家人接回居家隔离观察,满足《师生健康复课查验实施方案》的复课标准后方可回校。

四、有关细则

1.离校就诊指引

(1)前往医院路上,应该根据病情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

(2)学校安排专人专车送医就诊,乘车路上需打开车窗,司机和陪护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3)时刻佩戴口罩,随时保持手卫生。在路上和医院时,尽可能远离其他人(至少 1米)。

(4)送医就诊后,使用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消毒剂,对所有被呼吸道分泌物或体液污染的表面进行消毒。

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注意事项

(1)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每天早中晚测体温各 1 次,并记录在册;若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等症状,应立即向班主任或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学校立即向属地疾控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2)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尽量开窗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用排气扇等机械通风。被观察人员与家庭成员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至少间隔 1 米以上距离),有条件的独居一室,最好处于居家位置的下风向。日常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注意手部卫生;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部衣服遮掩口鼻;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专用垃圾桶。被观察人员用过的纸巾、口罩等放置到专用垃圾桶并及时清理,清理前用有效氯浓度为 500-1000mg/L 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垃圾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单独洗涤消毒处理。

3.返校管理事项

(1)患病学生病愈或隔离期满后,班主任应督促其先到医院或社区开具痊愈证明或解除隔离证明,复课前应将医院病愈证明或解除隔离证明(电子版)发给驻校医生和班主任复核确认登记,方可复课。若校医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证明不一致,以校医的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校上课,并遵照校医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校医应与家长做好沟通解释,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校医立即将情况报告校领导、属地主管部门和疾控机构,协商后作出是否返校的决定,并通知学生和家长。若解除隔离证明中隔离起始日期与摸排原始数据不一致,需由家长和学生共同签订承诺书承诺返招日期。(详见《解控复学承诺书》样表)

(2)凡是病愈或隔离期满无症状人员返校,由校医(疫情报告人)二次核查纸质病愈证明、解除医学观察证明等。隔离期限以校医(疫情报告人)掌握的最新上级政策为主,证明辅助验证。

(3)对于已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人员,凡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应待症状消失后、身体痊愈后且持有三次有效核酸检测证明方可返校(发热患者需症状消失 48 小时后方可返校,呕吐腹泻患者需症状消失72小时后方可返校校)。因过敏、哮喘等其他原因引起咳嗽症状的,需有医院提供的医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