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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4590/2025-01307 成文日期: 2025-05-12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 | 《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意见》

日期:2025-05-12      来源: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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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要稳步推进中考改革”。2024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提出“有序推进中考改革”。近年来,省内外很多地市不断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以“双减”政策落地需求与核心素养培育为导向对中考政策进行了调整。作为山东省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我市积极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部署要求,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优化志愿填报和规范优惠加分等方面实施改革,持续推动教育公平,适应新高考要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决策依据

该文件主要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7〕9号)、《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等制定。

三、重要举措

《意见》主要包含三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从2023年秋季入学的初中学生(现初二年级)开始,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优化志愿填报、规范优惠加分等改革,到2027年,形成科学合理、符合教育规律和我市学情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包括五个方面的任务。一是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计分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等六门,等级科目包括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等四门,考查科目包括信息科技、实验操作(含物理、化学、生物学)、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等五门。通过“计分+等级+考查”的方式优化考试方式和成绩呈现方式,等级科目评价结果无D等和考查科目全部合格作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的基本限定条件。二是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将欺凌和暴力行为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三是改革普通高中招生模式。实施“脱颖计划”进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探索;优化和规范自主招生政策,杜绝扩大招生范围掐尖招生。四是优化志愿设置。根据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录取时至少应与普通高中教育同批次招生的有关要求,自2027年中考录取开始,市内四区(芝罘区、莱山区、牟平区、高新区)该批次设置3个普通高中志愿和3个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志愿。五是规范优惠政策。自2027年中考录取开始,其他不属于国家明确规定的分数优惠政策全部取消。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因地制宜细化完善配套措施;深化教学改革,开足开齐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强化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加强教师、校长培训,提升教书育人水平;严守招生规范,严禁掐尖招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做好宣传引导,做好考试招生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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