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和《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烟台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等政策法律规定,我局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对2025年3月31日前实施的本部门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烟台市农业农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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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农业农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 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三统一登记号 | 有效期截止日期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