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事项名称
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用血费用减免服务手册
二、办理依据
《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临床用血费用减免管理办法》和《烟台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
三、办理地点
1.烟台市莱山区海韵路10号(烟台市中心血站一楼取血处)或烟台市所辖区市医院(出院结算窗口);
2.关注“烟台献血”微信服务号,可网上申请办理。
四、办理标准
无偿献血者在烟台市中心血站献血,无偿献血者本人及其受益人,包括无偿献血者的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下简称“受益人”),按下列标准执行临床用血费用减免:
1.献血者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所有血站的献血量累计计算(下同),献血量累计满一千毫升的,本人可以终身免费使用临床用血;献血量累计不满一千毫升的,本人可以累计免费使用献血量五倍的临床用血。
2.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可以无限量减免用血费用。
3.受益人临床用血,享受减免累计不超过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的用血费用。
4.每捐献1个治疗量的单采血液成分,按800毫升全血量予以减免费用。
5.无偿献血者本人与受益人减免标准互不影响。
6.《烟台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2024年3月31日之前(含3月31日当天)的临床用血费用减免的受益人范围:无偿献血者的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临床用血费用减免管理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新增可减免的受益人范围:兄弟姐妹、外祖父母、祖父母,适用于2024年4月1日之后(含4月1日当天)的临床用血费用减免。
五、申请材料
(一)出院后献血者本人临床用血费用减免,需上传以下证件
1.献血者身份证。
2.无偿献血证或电子献血证。
3.出院结算发票。
4.医院住院费用明细表。
5.银行卡及帐号和联系电话。
6. 知情同意书。
(二)出院后献血者受益人临床用血减免,需上传以下证件
1.用血者身份证。
2.献血者身份证。
3.无偿献血证或电子献血证。
4.出院结算发票。
5.医院住院费用明细表。
6.银行卡及帐号和联系电话。
7. 知情同意书。
(三)出院后代办者办理临床用血费用减免,需上传以下证件
1.代办者身份证。
2.用血者身份证。
3.献血者身份证。
4.无偿献血证或电子献血证。
5.出院结算发票。
6.医院住院费用明细表。
7.银行卡及帐号和联系电话。
8. 知情同意书。
六、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血站或出院结算窗口)或者线上申请都可以。
七、服务流程
1.①在烟台市中心血站或者医院办理点提交材料;②通过微信服务号提交照片材料;
2.现场审核或者线上后台审核通过后给予办理。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成功办理的临床用血费用减免业务,相关款项将于每个月一日和十五日(如遇节假日或周末时间会顺延)转账至您所提供的银行账户,请您随时关注资金到账情况,逾期未到账请及时致电血站财务科0535-2456010问询。
十、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烟台市莱山区海韵路10号(烟台市中心血站一楼取血处)或烟台市所辖区市医院出院结算窗口。
2.电话咨询:0535—6885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