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桃村中心医院门诊日志管理制度

日期: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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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门诊日志和疫情报告的管理工作。
(二)在医院 HIS 系统建立电子门诊日志,加强对医院门诊患者的管理,提高法定传染病的报告质量。
(三)门诊日志基本项目至少要包括患者姓名、家长姓名(14 岁以下填写)性 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址、诊断、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初诊 或复诊、医生签字等。
(四)各门诊工作人员每天上、下午均要对门诊日志进行按时检查,发现传染病及时核实上报情况。如发现未上报传染病立即与接诊医生核实上报,如为诊断错误立即修订,杜绝传染病漏报。
(五)公共卫生科疫情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全院门诊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查结果与科室综合目标挂钩。
(六)门诊部负责门诊日志的统一管理,定期检查门诊日志登记质量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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