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落实落实政府应急处置措施,在医疗救治过程中充分发挥中西医相结合优势,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和造成的危害,保障医院广大职工及患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特制定本预案总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我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等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总案适用于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及医院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严重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暴发流行、地震、火灾、动乱、恐怖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的事件。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各级医院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质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分级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应对、快速反应、措施果断、科学处置、协调合作的原则。
3.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过程中,积极应用我中心优势,做到中西并重,发挥中西医结合的特色和优势,提高医院应急救治能力。
4.依法规范,科学应对。反应及时,处置果断加强应急反应机制建设,对突发事件和可能发生的事件要做到反应快速、处置果断,保障公众的身心健康。要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员工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二、工作机制
认真建立健全应急响应及信息报送、应急演练、后勤保障等体制,以保证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工作科学、有序得开展。
(一)应急响应机制
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应急响应机制。接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后,开展卫生应急响应,启动预案。
1.中心应急办或总值班接到相关救援信息(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达或急诊科一线当班医生报告)后,应分析情况,立即汇报中心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领导小组组长或授权相应人员决定预案启动和响应范围。
2.中心内应急响应范围:
全员响应(全中心各科室响应)。
3.中心内应急响应指挥人:
全中心响应由主任或主任指定的分管副主任指挥。
4.根据预案要求开展救治工作,相应负责人可根据情况变化调整响应范围。
(二)应急相关信息报告制度
1.报告原则
依法报告、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及时、分级分类。
2.报告范围
传染病;
食物中毒;
职业中毒;
其他中毒(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外的急性中毒);
环境因素事件;
意外辐射照射事件;
传染病菌、毒种丢失;
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
医院性感染事件;
医源性、实验室和医院感染暴发;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其他突发事件。
3.报告内容
事件信息。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及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4.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
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卫生健康局报告。
(三)应急信息发布制度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和基本要求,由有权机构发布疫情及有关信息。
2.办公室负责与医疗救治信息相关信息的传递、发布工作,发布前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中心其他任何部门、科室、个人不能发布相关信息或单独与新闻单位联系。
4.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和全面。
(四)应急演练机制
遵循依法管理、预防为主、强化培训、适时演练、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方针,加强对各类人员培训。
三、附则
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执行过程中的经验或失误及时修订、补充、调整和完善本预案总案。每次突发事件处理后,各主管科室要组织力量做好事件的善后工作,认真总结应急处理工作中的成功的经验及失误的教训,做好突发事件后医院的重建工作。
本预案总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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