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提高全体教师的安全意识,加强课堂教学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预防和减少体育课教学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体育课堂教学、课间体育活动、课外体育训练及校内体育赛事等相关活动,覆盖体育教师、班主任、后勤及卫生保健人员,全体师生均须严格遵守。
二、教师职责
1.师德与法律意识:体育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心爱护学生,依法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课前准备管理
——提前检查场地器材,确保跑道、球场、器械等无安全隐患,如场地无积水、器材牢固无破损,对器械加装必要的防护装置(如球台防撞护角)。
——课前开展“健康确认”,通过“课前一问”了解学生当天身体状况,同时核对《特殊体质学生管理台账》,对生病、身体不适或有运动禁忌的学生,合理安排其休息,不参与剧烈运动。
——认真备课,根据学生年龄、体质特点设计教学方案,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运动强度,避免超负荷运动,落实“双减”有关规定,不占用学生休息时间额外增加训练任务。
3.课堂教学管理
——上课前向学生明确课堂纪律、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讲解动作要领和保护方法,高风险动作(如体操翻滚、投掷实心球)需亲自示范保护动作,在教师监护下组织学生练习,严禁学生私自尝试危险动作。
——教学过程中密切关注学生状态,及时纠正不规范动作,制止嬉戏打闹、擅自离队等危险行为,确保课堂秩序稳定。
——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学生的心理特点,帮助学生解除运动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和规则意识。
4.课后收尾工作:组织学生有序归还器材,检查场地器材是否完好,对课堂安全情况进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学生行为规范
1.着装与物品要求:上体育课须穿运动服、防滑运动鞋,不得佩戴胸针、钥匙、发卡等硬质或尖锐物品,长发学生须将头发扎紧,避免运动中发生意外。
2.课堂纪律要求: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听从教师指挥,按规定路线和要求开展活动,严禁擅自离开队伍、追逐打闹或做与教学无关的危险动作。
3.健康与安全意识:身体不适或有特殊体质、疾病的学生,须提前主动向教师说明情况,不得隐瞒病史参与运动;运动中出现头晕、腹痛、扭伤等不适或受伤情况,须立即停止运动并向教师报告。
4.器材使用规范:按教师指导正确使用体育器材,不随意触碰、损坏器材,不私自攀爬、翻越器械,投掷类器材使用时需注意周围环境,避免误伤他人。
四、场地器材安全管理
1.建立体育场地器材定期检查维护制度,体育组每周对场地、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发现破损、老化、松动等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后勤部门维修,维修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器材存放需分类有序,做好防潮、防锈、防损坏措施,危险器材(如铅球、标枪等)实行专人管理,使用前须经教师同意,使用后及时归位,严禁学生私自取用。
3.恶劣天气(如暴雨、大风、高温、雾霾等)不组织室外体育课,可调整为室内理论教学,避免因场地湿滑、环境恶劣引发安全事故。
五、事故处理流程
1.学生在体育课中受伤,应第一时间向体育教师报告,教师立即停止教学活动,根据伤情采取必要的初步处理措施。
2.轻微受伤的,由教师护送学生到学校卫生室检查处理;伤情较严重的,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联系班主任、校领导,第一时间通知家长,配合做好后续救治工作。
3.事故发生后,体育教师须详细记录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伤情及处理情况,事后提交书面报告,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明确责任,完善防范措施。
4.做好事故善后工作,主动与家长沟通,妥善处理相关事宜,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
1.体育教师每学期开学第一课须对学生进行体育课安全专题教育,讲解安全常识、运动防护知识和应急处理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体育教师参加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教师的安全管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运动损伤急救技能。
3.学校定期开展体育安全主题班会、讲座等活动,多渠道普及体育安全知识,营造重视体育安全的校园氛围。
七、监督与责任追究
1.学校建立体育课安全管理监督机制,由校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对体育教学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因教师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违规组织教学,或学生违反课堂纪律引发安全事故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
1.本制度由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小学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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