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管理】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水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日期:2025-03-07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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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建立实行教代会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需要,是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是加强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是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切实做好教代会工作,发挥学校教代会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 学校实施教代会制度。 

1、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

2、全面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教代会的主要职权:(1)、听取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建设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方案、财务决算以及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等;(2)、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教职工工资调整、奖金、教职工聘任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奖酬金分配办法、教职工职称评定和其他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改革方案、重大规章制度;(3)、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4)、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3、着力提高教代会代表素质。

4、建立教代会报告制度。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民主程序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教代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民主程序,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一)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 

1、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凡学校中享有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 

3、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选举程序。 

4、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教代会代表占学校教职工的比例,一般在30%左右。 

5、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女教职工和青年教工应占适当比例。 

6、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1)由学校工会制定选举代表方案。根据学校年级组或教研组和各类人员构成状况,确定选区、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的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 

(2)工会要向教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开好教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