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除学杂费
◆资助范围
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办理流程
普惠政策,学生无需办理手续
(二)免费提供教科书
◆资助范围
对城乡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办理流程
普惠政策,学生无需办理手续。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资助范围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补助标准
非寄宿生:小学每年每生625元
◆办理流程
①申请:生活费补助按学年申请。学生应于9月开学后向学校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A、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资助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B、填写电子汇总表
②评审:学校应成立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补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评审。评审工作应按学年进行。每年春季学期应对转学、退学生情况进行统计,及时调整和变更资助学生信息。
③审核:学校将评审结果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④公示:学校应将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12个工作日的公示。
⑤办卡:学校应为受助学生办理义务教育生活补助费学生银行卡,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到发卡银行网点柜台激活资助卡后使用。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