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栖霞市观里中心小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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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第二”的方针,切实保证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安全,体育教师除履行认可教师安全职责外,还要履行以下几项安全制度:

1、上体育课之前,体育老师要亲自点名,并把旷课的学生报告班主任,然后组织学生排队进入体育场地。

2、体育教师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师生的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切忌存在侥幸心理。

3、每节体育课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4、按照体育课常规,体育课必须带领学生先做准备放松运动,培养学生正确的运动姿势和体育运动习惯,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5、体育课和体育训练时,体育教师必须亲自带领、指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要经常性的检查活动场地和活动器材,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学校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维修、加固或撤除。

7、在投掷区进行训练时,指导教师必须始终在场监督,并及时遣散围观的学生,确保训练安全。

8、上体育课时,体育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学生。组织学生自由活动或训练时,教师必须始终在场,运动强度要符合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或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对个别体质特别弱或者有疾病的特殊学生,应尽量减少其运动量或禁止其参加体育活动,以确保学生安全。

9、召开或参加运动会,安排要周密,要加强组织和管理,做到安全、有序,对一些可能发生伤害事故的运动项目,要知道保护性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10、如果学生在上体育课时发生安全事故,按事故的性质及程度,追究体育老师的事故责任。

11、应急措施。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学生一旦发生意外,责任人不等、不拖,立刻送往医院,同时通知家长及学校有关领导。

以上责任人要引起高度重视,若不遵守本规定,引发的事故,由责任人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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