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玲珑中心卫生院纠纷处理

日期: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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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自愿协商

我单位医患沟通办是接待、处理纠纷的职能科室,患者对诊疗行为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或到访的形式反映,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地址:招远市玲珑中心卫生院二楼医患沟通办,电话:0535-8395911

二、申请人民调解

招远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招远市政府主导设立的调解组织,经医患双方同意,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

地址:招远市魁星路168号,电话:0535-8091716

三、申请行政调解

招远市卫生健康局是我院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职权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

地址:招远市泉山路27号2号楼,电话:0535-8213735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招远市人民法院对我院的医疗纠纷具有管辖权,患者对诊疗行为有异议,可以直接向该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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