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就诊流程
门诊工作制度
一、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耐心解答问题,尽量简化就诊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对高烧、危重病员、60岁以上老年人及来自远地病员应提前安排就诊。
二、门诊医师对病员要进行详细问诊和认真体检,采用安全、经济的诊疗方法。合理检查,科学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负担。门诊病历、门诊日志、处理各种检查申请单书写规范完整。
三、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的,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会诊。
四、提高门诊确诊能力,副主任医师要保证每周出普通门诊两个半天以上,并做好下级医师带教工作。业务院长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五、门诊科室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完善便民措施,宣传卫生防病等健康教育知识。
急诊就诊流程
急诊工作制度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凡称“医院”者均应设置急诊科(室),实行24小时开放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设置相应的内部工作部门,医院并能为急诊患者提药房、检验、医学影像等及时连贯的服务。
(二)、医院应由业务副院长负责与协调医院急诊工作,加强对急危重患者的管理,提高急危重患者抢救成功率。提高急诊科(室)能力,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
(三)、急诊科(室)应配有经急诊专业培训的专职医师、护士。实习期医师与护士不得单独值班急诊班。
(四)、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应加强急诊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协调工作。
(五)、急诊科(室)-入院-手术“绿色通道”通畅,急诊会诊迅速到位。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纪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六)、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须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七)、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八)、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九)、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和无名氏,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急诊病人不受地域和医院等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门(急)诊留观流程
门(急)诊留观制度
(一)、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需观察的患者,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不超过72小时。
(二)、值班医师和护士应当根据病情严密观察、治疗。凡收入观察室的患者,必须开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书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包括检验、影像)及时处理经过,必要时及时请相关专业会诊。
(三)、首诊医师全面负责留观病人的所有事宜,若病情有变化,应随叫随到。对病人的病情诊断疑似诊断检查注意事项等内容,应在下班时向接班医师进行床头交接,且病历书写要规范。
(四)、急诊抢救工作由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主持与负责,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病随时查房。
(五)、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患者,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六)、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床患者,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书写记录。
(七)、严格执行病历记录书写规范的有关规定,但因抢救危急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