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安全管理制度】栖霞市西城希望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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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市西城希望小学校舍设施定期排查鉴定安全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意见》对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中隐患排查、安全鉴定等关键的时间节点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对城乡各级各类中小学现有校舍要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经排查后需要鉴定的,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及时进行相关鉴定。对未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或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校舍,每年进行一次鉴定;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的,每 5 年进行一次鉴定。校舍排查鉴定结果要及时录入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以便查询。为加强学校校舍安全管理,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生命安全,真正做到校舍安全定期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形成防范在前,责任到人,失责必究的工作机制,确保学校校舍安全问题早发现、早解决,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要以对师生人身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切实增强做好学校校舍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加强学校的校舍安全定期检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

校舍安全检查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厕所、道路、围墙、配电房、实验室、电脑室、仓库、车棚等各项建筑设施。

1.校舍的门、窗、屋面、屋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是否畅通,厕所、围墙、大门是否有安全隐患。

2.校舍墙体有无下沉或垂直断裂现象,注意钢结构件的锈蚀、变形等情况。

3.校舍内外墙皮和天花的粉刷层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

4.学校电、水、暖设备、设施,是否安全可靠;特别是电线是否老化,接头是否安全;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5.防火、防雷、防盗、体育器材、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6.是否对师生定期进行校舍安全教育。

7.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他隐患、险情等现象。

三、检查要求

1.健全工作网络。为使校舍安全定期检查安全管理制度顺利实施,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总务处为校舍定期检查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成员包括门卫、实验室、电脑室、图书室等管理员,各成员进行合理分工,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2.加强宣传教育。校舍安全人命关天,稍有不慎,即会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所造成的负面影响难以量计。因此,各学校每学期开学要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一次校舍安全的系统专项教育,也可结合其它内容,对学生进行一些校舍安全知识的书面测试或竞赛活动等。学校领导班子每学期要就校舍安全和管理工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和解决校舍建设和安全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形成专项工作计划。

3.突出检查重点。校舍安全检查的重点为建设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前的陈旧校舍;人群集中、流动性大的教室、宿舍、厕所等。重点部位为校舍的基础、承重墙部位和电线、防火、防雷等设施。

4.抓实各类检查。学校要认真梳理校舍可能出现的问题,确定监控部位和方式,加强校舍的日常监管,把日常观察和定期检查结合起来,要求学校一般要做到:①学校校舍安全领导小组每学期初应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对建设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初的陈旧校舍要进行重点细致的检查;②学校总务处每月对学校校舍全面检查一次,对可能出现的隐患要细致地进行日常观察。

5.规范工作档案。每次校舍安全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校舍档案保存备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市教体局;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

6.及时报告反馈。凡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市教体局和学校所在地人民政府,同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控制险情、减少损失。有人员伤亡的,根据学校应急预案处置时,要动用一切手段及时组织抢救,力保人员安全。报告要做到及时、详细、真实,不得瞒报、迟报、漏报或虚报。

栖霞市西城希望小学校舍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新建、改扩建和维修改造的校舍建筑,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建设部门的审批意见和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进行科学建设。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规划建设报批和工程招投标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勘察设计、建筑设计、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制度。凡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新建、改扩建校舍的选址要由专业部门进行灾害危险性评估,坚决避免在灾害高危地区新建校舍。新建、改扩建校舍建筑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委托有审查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二条学校的水、电、气及食堂锅炉的安装,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根据国家有关强制性的规范标准进行选址、施工和安装。

第三条完善减灾、防灾基础设施和设备,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设备、逃生自救器具、应急照明灯和应急广播系统等。在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避难场所等地,要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第四条应对学生宿舍、校园内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电脑室、图书室、会议室等人群较集中场所列为重点监控部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第五条落实房屋安全防范措施,建立每房一档的危房档案,把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管部门等相关情况资料都记录在档,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凡经有资质的鉴定单位确认为危房的马上停止使用;危害程度不严重的房屋,通过抢修、维护后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专业鉴定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危害程度严重的房屋,应立即封闭或撤除。

第六条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和避雷、防雷设施安全检测。对电路、锅炉、煤气、化学物品等易引发火灾的设施、物品重点进行检查,对避雷、防雷设施重点进行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条指定专人,对办公楼、教学楼、综合楼、实验室、宿舍、食堂、浴室、文体活动等场所用电、用火安全进行管理和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台账。

第八条对师生员工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向师生员工宣传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实验操作等安全知识,促使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帮助他们提高应对各类险情的能力。

第九条学校应当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指导学生预防事故和实施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第十条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落实防火、防自然灾害等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应急预案要体现及时性、有效性。已经制订的应急预案,要根据学校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第十一条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学校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使师生掌握在各种突发性灾难面前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要将应急演练纳入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台风和洪水期间,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联系,针对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基础沉陷等自然灾害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农村学校特别是地处山区农村学校师生的安全。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校开展专题安全培训和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应对台风等灾害的能力。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值班制度,落实具体人员。校长要作为校舍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靠上去抓,建立健全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各种校舍安全规章制度。要设立一名专职校舍安全检查人员每月定期对学校所有校舍进行检查,并要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值班人员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或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并按规定及时报告。

栖霞市西城希望小学校舍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舍设施安全完整,优化育人环境,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学校应对校舍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养护,保证随时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对校舍定期查勘鉴定,发现危房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立即封闭停用,按有关规定加固或拆除。大中修项目由学校提前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实施。

一、校舍各部件按下列要求维修

(一)门窗应保持完整无损,开启灵活,玻璃五金齐全,油漆完好,外门窗每两年油漆一次,内门窗每三年油漆一次。

(二)屋架应保持牢固,无虫蛀,无锈蚀,不松动,不变形,餐厅、厨房屋架必须每年检修一次。

(三)屋面保持不渗漏,无破损,无杂物,平整完好,排水畅通,瓦屋面十年左右翻修一次。

(四)墙体应保持完好、平直、牢固、无裂缝,不弓凸,不倾斜,外墙面应保持粉刷均匀完好不起壳,不剥落,内墙面、顶棚应保持平整光洁,每三年粉刷三次。

(五)楼地面应保持平整完好,无空鼓,无裂缝,无破损。

(六)落水管应保持完好无锈,每年刷漆一次。

(七)勒角、散水保持完好无渗,房屋周围应保持排水畅通。

(八)水、电、暖设施定期检测维修,严防跑、冒、滴、漏,确保畅通安全。

二、设备维护

设备包括教学、办公、生活等一切设备、仪器、器械、图书等。学校的一切设备都应登记建账(卡、表),定期清查,做到账表卡物相符,确保各类设备的完整。学校设备要分类保管,加强养护,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教学仪器设备要按有关专业技术要求进行管理,保持良好可用状态。露天体育器械每年全面整修油漆一次,保持完好,牢固。课桌凳每学期维修和更换,保持完好牢固、平整光洁。根据各类设备的不同特点和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腐、防潮、防蛀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三、学校根据校园规划,合理布局,专人负责,进行绿化美化,保证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景点相宜,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作用。

校园内严禁从事一切影响校园秩序的活动,非学校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假期要做好护校工作。学校运动场地要保持平整完好,建筑物及一切辅助设施要保持坚定、整齐、美观。

校门口不得摆设摊点、堆放杂物,严禁以学校围墙搭棚、盖房。出现上述情况,校管会有权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学校内全部设施、财产、物资由管理职能部门总务处全面负责。

四、配备财产总管理员

负责全校的财产管理,各有关处室要设置财产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处室的财产管理工作,形成一种专管、兼管、群管的管理体制。购入固定资产时,应由经管人员验收,并经单位负责人、财产总管理员、部门财产管理员在原始凭证上签章后由部门财产管理员填制固定资产增加凭单一式四联。经柳广涛、财产管理员、验收入签字后,将凭单及原始凭证交财务部办理结算,会计在凭单上加盖财务章后,一联会计留存,一联交总管理员,一联交部门管理员,分虽作为记账凭证。经办人员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时,由出纳员严格把关。

五、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减少、报废与报损,都应经过分管校长、财产总管理员、财产管理员鉴定并出具书面材料,由部门财产管理员根据经批准的鉴定材料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凭单或固定资产减损凭单一式四份。一联存根,由填制部门留存;其余三联,分别作为会计(应附鉴定材料),总管理员、部门管理员的记账依据。属第三类和第八类财产,由财产总管理员安排财产管理员调整财产分布帐。经批准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变价款均为财务部,纳入事业专用基金科目核算,作重置固定资产的专项资金。

六、学校的土地、房屋及一切设施、物资财产在正常使用管理过程中要确保档案、账务及表卡的正常运转。

按照上级领导要求,随时登记填卡、记账,归并入档,定期核对。把账、表卡、物核对调整,必须通过总管理员,不得私自调整。登记的固定资产账要连续使用。会计、总管理员、部门管理员每季度核对一次账目,以保持证帐相符、证帐相符。财产管理员在保证物资卡片的正常运转过程中,要确保卡片的安全保护工作,要不重不漏,不得遣失,在会计、总管理员、部门管理员核对账目的同时,与总管理员核对物品的数量,为师生服好务,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全体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校舍设施维护管理制度,配合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学校管理目的和意义,把我们的校舍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引导一个有条理、按计划、有落实、有步骤的规范化管理轨道上来,让我们学校的所有资产充分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真正确保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有条不紊地正常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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