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心理康复医院化验室检查检验

日期: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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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检验流程:

医生开具化验申请单→化验室等候检查→采取标本→1小时取检验报告

检查检验须知:

抽血检查须知

(一)抽血前三天不要吃过于油腻、高蛋白饮食,不要大量饮酒,应保持平日的生活规律。

(二)空腹抽血抽血前需禁食至少12小时,但最好不超过16小时,期间不可进食,可以喝少量的水,避免剧烈运动,除某些必须按时服用的药物以外,其他药物抽血之后再服用,以免对某些检验结果有所干扰。

(三)抽血前应尽量清洁抽血部位的皮肤,不要穿袖口过小过紧的衣服,避免血肿。

(四)抽血时应放松心情,避免因恐惧造成血管的收缩、增加采血的困难。

(五)抽血后在正确位置—针孔部位按压3-5分钟,以压迫止血。压迫止血的时间应充分,每个人的凝血情况各不相同,个别人需较长时间方可凝血,因此不要看到皮肤表层未出血,就马上停止压迫,可能会因未完全止血而使血液渗至皮肤下面造成青淤。抽血后不要按揉针孔部位,以免造成皮下血肿。如果不慎有小片青淤,会有轻微触痛,但请你不必惊慌,可过24小时后再做热敷,以促进淤血吸收。一般的小量淤血多在3到5天就会逐渐吸收而颜色变浅。

(六)抽血后出现晕血症状如:头晕、眼花、乏力等应立即平卧、饮少量糖水,待症状缓解后再进行体检。

检查检验注意事项:

(一)如有晕血、晕针者,请及时告知我们。

(二)采血后请用手指轻轻按压棉球3~5分钟止血。

(三)未尽事宜,请咨询检验科医生。

检查地点:

门诊1楼化验室。

报告获取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2:00—17:00

报告获取方式:

门诊一楼化验室室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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