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公安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5-03-31      来源: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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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烟台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烟台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围绕法治公安建设总目标,以关键执法领域执法环节为重点持续开展执法巡查,狠抓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使用管理,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推动全市法治公安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开展法治公安建设年活动。以打造“权威、智慧、精致”三型法治为工作目标,强力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年”活动,印发工作意见、实施方案、召开全市法治公安建设年工作推进会议,推动全市法治公安建设迈上高质量发展轨道。全市19个分市局全部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部制定工作方案,23个市局警种全部细化任务措施,编发法治公安建设专报8期、简报7期。

(二)深化法治理念教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重要学习内容,纳入领导干部政治能力提升培训、全警政治轮训和各级各类公安培训,特别邀请烟台专家学者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讲座,聘请公安业务骨干能手开展专业培训,教育引导全警把讲政治和讲法治、促规范统一起来,形成人人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服从法律、秉公执法、规范执法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高端讲座2期,烟台公安大讲堂18期,“每周夜校”37期,另外,分岗位开展全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派出所所长、法制民警各类培训班10余期。

(三)坚持每月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等级化评价,实行红黄蓝挂牌管理。重点部署开展“清积案、除隐患、促规范”积案清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以历年积案为切入点和突破点,全面推动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极易引发信访投诉的故意伤害、殴打他人、寻衅滋事“三类警情案件”分流不准确、查处不及时等执法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逐案倒查、逐人过筛,对因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出现执法问题的,一律从严追责问责,让全警上下清醒认识到,一旦出现执法不规范问题,将面临教育整顿式的追责问责,形成不敢违规的警示震慑、不能违规的制度约束、不想违规的思想自觉。截至目前,全市共清理积案39451起,清理率84.7%,处于全省前列。“三类案件”查结率95.21%,同比提高了30个百分点,“三类案件”信访投诉数同比下降40%,引发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维持率达到100%。

(四)健全执法大监督机制。制定出台《执法大监督工作实施办法》,每日常态化开展信访投诉举报案件联查,整合政工、法制、督察、信访、审计等内部执法监督职能,依托大监督平台,实现对执法问题的统一受理收集、统一推送整改、统一分析研判、统一问效追责,构建起涵盖执法源头管控、动态巡查监督、问题查纠整改、责任倒查追究、执法质效考评全过程、全链条、一体化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截至目前,共核查信访投诉举报案件953起,制发通报190期,涉公安执法初信初访案件大幅下降。认真办理刑事复议复核和国家赔偿案件累计办理刑事复核案件130起,国家赔偿案件13起,无一起案件被撤销和败诉。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主体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仍然存在不足。部分单位执法顽瘴痼疾仍然突出,特别是存在个别受立案超期等问题,受立案超期占比较高;行政复议案件被纠错率占比仍然较高,全市公安机关发展不均衡,个别县市区执法问题仍然存在短板和不足,执法公信力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二)执法硬件建设仍有短板。近年来,受疫情影响,个别单位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滞后,严重制约了全市整体水平提升。执法信息化建设投入相比往年减少,在执法的科技化、信息化方面仍然存在欠账,需要进一步加强建设。

(三)普法教育和法治宣传仍然存在不足普法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广度深度上有待提高,法治宣传的形式、内容、亮点上需要进一步挖掘和丰富。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能够全面筑牢主体责任,时刻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扛在肩上。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各项决策部署精准落地。始终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吃透十一个坚持基本精神,推动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制度,真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政治、思想、组织等各方面,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坚持把推进法治建设、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第一要务,在全力协助张涛副市长抓好全面工作的同时,深度谋划新阶段公安法治建设。研究出台《烟台市公安局法治公安建设实施意见》《烟台市公安局执法大监督工作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强力推进公安法治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上级各项法治建设部署在公安系统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二)健全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强力抓好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机制,把听取法律意见作为必经程序,有效发挥法制部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明确各执法办案警种部门依法履行接处警、受立案、案件办理处置、监督指导等主体职责。牵头出台《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健全执法办案审批、审核监督和民警岗位责任,从严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做到有权必有责、执法必担责、滥权必问责。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动态调整行政裁量权基准,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处置原则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先,规范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规范实施涉企强制措施,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阳光执法、执法公开,按时做好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公开工作,依托“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执法信息公开查询功能,实行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办案进展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信息网上公开制度,保障当事人知情权、监督权。推动建立市公安局执法白皮书制度,对社会发布法治公安建设状况。

(三)以执法突出问题整治为抓手,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管理。重点部署开展清积案、除隐患、促规范积案清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以历年积案为切入点和突破点,全面推动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每季度召开全体会议,专题调度全市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开展情况,研究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共召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议164次,研究议题297个,解决重大执法问题147个,推动党委加强对执法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动各部门警种切实履行执法监督管理职责。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深化法治公安建设年活动。以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为目标,以构建科学完备的公安法律制度体系、建设规范高效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全流程全要素执法监督管理为重点内容,进一步深化法治公安建设年活动。

(二)夯实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持续整治执法突出问题。坚持完善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警种执法监督责任。狠抓接报案和立案制度落实、狠抓常态化执法考评机制落实、狠抓执法责任落实。

(三)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为重点,深入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着力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尽快实现入所体检、集中看管送押等功能全覆盖。

(四)强力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厅有关工作精神,2025年法治公安建设的工作重点将围绕执法信息化深入开展,支队将在全面完成省厅确定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工作实际,确定一至两项执法信息化项目精心打磨,为全市规范执法提升法治公安建设质效增添科技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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