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小组成立
为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学校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特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级部主任及班主任为成员的应急值守报送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学校应急工作筹划部署,组长负总责是应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组长负责日常监督,协调各处室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各级部主任及班主任做好演练资料整理工作,按学校要求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
(二)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所指突发事件主要包括:
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包括:校内外涉及师生员工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员工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员工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包括:学校教学楼、宿舍等发生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事故;校内交通事故;集体活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后勤保障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师生员工健康安全的事件。包括:校内公共卫生事件、当地发生的可能影响学校的公共卫生事件。
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气象、洪水、地质、地震等灾害以及由此诱发的各种次生及衍生性灾害。
5. 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 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等。
6. 其它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突发事件
(四)工作原则
1.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在政府、栖霞市教体局及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的统筹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做好事件处置和指导、督促工作。
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校长是 “第一责任人”,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完善保障措施,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协作。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王红绍
副组长:祝春光
组 员:校安委会其他领导、各处室(政教处、教导处、总务处、电教室)领导、各级部领导
2.统一指挥,快速反应 完善领导小组内部的分工协作,做到群防群控,同时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接受镇党委政府领导,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类型、级别等因素迅速启动相应预案,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各种损失。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要立足防范,强化应急预案对日常预防工作的指导作用。加强信息收集和研究,从细节抓起,做到早发现,早研究,早解决。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应急反应水平。落实应急预案保障措施。从制度、组织、人员、物质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确保预案一旦启动即能有效实施。
4.区分性质,处置得当 处置突发事件(特别是社会安全类事件)要根据事件类型、级别等因素采取相应对策,积极化解矛盾,做好善后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对事件当事人的诉求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按“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原则进行疏导;对煽动闹事的人员要征得司法机关支持对其依法处理,确保社会稳定。
(五) 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突发事件按其类型、规模、紧迫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等,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III级)、一般事件(IV级)。具体见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事件等级划分。
二、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红绍
副组长:祝春光
组 员:校安委会其他领导、各处室(政教处、教导处、总务处、电教室)领导、各级部领导
主要职责:
1.定期分析形势,加强预警预报工作,指导督促各处室、级部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2.完善应急预案和措施,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3.组织、指导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会同其他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4.总结突发事件处置经验教训,对失职、渎职的部门和个人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5.重大问题及时报告、请示镇政府、栖霞市教体局。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教处,日常工作由政教处办理。
主要职责:收集分析情况,研究对策,提出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建议;督促学校应急工作的落实;总结推广和上报应急工作经验。
(三)各专项处置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处置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担任,成员为各处室、级部领导;其它突发公共事件组长和成员根据时间性质和分类设定。
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祝春光
组员:各处室、级部领导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决定成立工作组(调查组)到现场;决定信息报送(公布)的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援助的事项;督促学校和有关部门对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2.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祝春光
组员:各处室、级部领导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决定成立工作组(调查组)到现场;决定信息报送(公布)的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援助的事项;督促对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3.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祝春光
组员:各处室、级部领导
主要职责: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决定成立工作组(调查组)到现场;决定信息报送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援助的事项;督促对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4.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祝春光
组员:各处室、级部领导
主要职责:在市政府应急部门指导下,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决定成立工作组(调查组)到现场;决定信息报送的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援助的事项;督促对事件涉及人员的责任追究。
5. 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电教室负责人担任,日常工作由电教室承担。
主要职责:通过技术手段对各级网络实施有害信息监控;及时制止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大面积传播;处置校园网遭受大范围攻击和其他的严重事故。
(四)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构
参照教体局应急处置机构职责,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设定。
三、信息报送发布和预防预警工作
(一) 信息报送发布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学校发生(发现)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镇政府和市教体局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必须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事件发展变化的情况应及时续报。
(3)学校领导小组的信息传递、报送由学校办公室负责。
2. 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学校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类型、规模、紧迫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立即电话通告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及相关人员,同时与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并做好紧急出动准备。
事件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应及时报告镇政府和公安部门。
(2)文件报送系统
报告工作组组长的内容要有书面材料,并根据相关预案和领导批示开展工作。重大事件信息,要及时书面报告镇政府和栖霞市教体局。
3. 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
(2)事件的原因、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发展趋势估计;
(3)学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已经采取的措施;
(4)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
(5)事件处置过程和结果;
(6)其他需要报送的事项。
4. 信息发布
严格新闻发布制度。对外信息发布由教体局确定的新闻发言人负责,重大信息发布由市政府审定。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把握好舆论导向。
(二)预防预警工作
1.要把突发事件预防工作分解落实到具体处室和级部,明确责任,完善措施,同时加强处室和学校部门间的配协作。
政教处:负责突发事件预防工作;组织、指导各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安全演练。
总务处:负责各类突发事件预防工作中物防、技防及物资的落实。
教导处:负责教学安全、体育活动安全;负责实验安全;计算机设备及网络安全;实验仪器设备及实验教学安全;实验技能测试的安全;中考、信息技术考试安全等。
各级部:负责师生的各种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教学安全、体育活动安全;各种安全措施的落实。
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预防工作文件的处理、上报及档案管理。
2.结合日常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同时加强应急队伍培训,努力提高指挥和实战能力。
3. 随时做好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保障准备工作。
4.具体预警工作见各类应急处置相关内容。
四、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一) 特别重大事件(I级)应急响应
立即启动相应预案,主要负责人及时到现场组织协调,全力进行应急处置,学校同时将情况报告镇政府和栖霞市教体局,并通报其他有关部门。
(二)重大事件(II级)应急响应
立即启动相应预案,主要负责人及时到现场组织协调,全力进行应急处置。学校同时将情况报告镇政府和栖霞市教体局,通报其他有关部门。
(三) 较大事件(III级)应急响应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主要负责人及时到现场,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学校启动应急预案,相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带队到现场协调、指导。
(四) 一般事件(IV级)应急响应
指导学校进行处置工作;必要时,派工作组到现场。学校主要负责人到场组织应急处置工作,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五) 预案的启动
应急预案由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动,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立即执行。
五、应急保障
(一) 信息保障
要健全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报送、处理机制,保持通讯设施完好,确保信息传递及时畅通。
(二) 物资保障
总务处应事先对处置突发事件物资有所安排。学校加强与政府专用物资储备部门的联系,确保紧急情况下物资及时足额到位。教育和体育系统将安排一定的应急物资储备,合理存放,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必需。
(三) 资金保障
学校每年在经费预算中安排一定应急保障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努力改善应急队伍的工作条件和设施装备。
(四) 人员保障
要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应急领导小组成员随时到位在岗,同时应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队伍(见附件二)。根据德才兼备和专兼结合的原则,不断优化结构,确保关键时能发挥作用。
(五)培训演练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要熟悉自己的职责,学习相应急处置知识;要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工作,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
六、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教育部和相关应急预案要求,以及群体性事件的类型、规模、紧迫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等,将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划分为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聚集事件失控并走出校门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连锁反应,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视情况需要应作为Ⅰ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2.重大事件(Ⅱ级) 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联的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视情况需要应作为Ⅱ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3.较大事件(Ⅲ级) 单个突发事件引起连锁反应,校内出现横幅、标语和大(小)字报,有关讨论已成为校园网BBS十大热点问题之一;校内局部聚集一次(累计)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视情况需要应作为Ⅲ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4. 一般事件(Ⅳ级) 群体性事件呈萌芽状态或事件虽处单个状态但已引起师生员工关注,可能引发聚集;师生员工中出现少数过激言论行为,校园内(校园网)出现大(小)字报;视情况需要应作为Ⅳ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要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及时确认事件等级,以调整应对措施,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预警
1. 预防预警工作
(1)建立不稳定因素定期分析制度。各专项处置工作组要经常深入处室、级部,及时掌握各种动态,做好情况分析,加强教育引导,防范敌对势力利用改革发展中的问题进行煽动。
(2)提高工作的针对性。高度重视国内外重大事件的影响,特别是容易激化学生情绪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要做好敏感时期、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的工作部署,同时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3)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层层建立规范的值班制度。敏感时期、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由领导带班,实行24 小时值班并每日报告情况。
2. 信息报送制度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信息实行分级报送原则。
(2)重大情况报告请示。学校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特殊情况下可同时越级向镇党委、政府和栖霞市教体局报告。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情况。
(3)学校对一般(Ⅳ级)和较大(Ⅲ级)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视情况向镇政府和栖霞市教体局报告,同时及时传达领导指示,协助做好处置工作;加强与公安部门信息沟通,防止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3. 信息报送流程
栖霞市委、市政府和烟台市教育局 |
↑↓
镇党委、政府及市教体局 |
↑↓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
↑↓
各处室、级部,各班级 |
信息报送流程图(→为上报信息,→为下发指示)
(三)应急响应
1. 应急处置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努力把事态控制在校内、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个别问题共性化,局部问题全局化,经济问题政治化,非对抗性矛盾对抗化。
2.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处置
(1)学校向镇政府和市教体局报告,请求采取果断措施必要时派遣警力进校,避免事态继续恶化。学校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靠前指挥。
(2)学生出校门集会游行,学校要及时劝阻;劝阻无效时要配合有关部门维持秩序,防止其他人员混入学生队伍,同时配合公安部门现场警戒,防止各种过激行为。要充分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学生骨干的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同时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3)公安部门采取坚决措施时,学校要继续做好劝导工作,确保学生安全离开现场。学校处理学生时要掌握时机和分寸,避免矛盾激化。
3. 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主要领导出面与学生对话,控制事态发展;各级部领导、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和宿舍,面对面做好疏导工作;对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人员要报请公安部门监控;严格门卫管理,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和学生外出集会游行。学校启动应急预案,派工作组靠前指挥。
4. 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学校接报后迅速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镇党委、政府和市教体局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相关负责人立即到现场进行处置,情况清楚、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马上妥善处理;情况不清需要调查的,则进行认真解释,使学生理解并支持学校的工作,同时尽快疏散聚集的学生,恢复正常秩序。市教体局视情况派出工作组,协助学校做好工作。
5. 一般事件(Ⅳ级)的处置
学校发现有社会危害的大(小)字报及传单,要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同时监控张贴者,确定其身份后妥善处置。发现事端苗头,要立即现场取证并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解决。要加强校园巡查和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四)善后与恢复
后期处置的重点是尽快查清事件的原因,妥善解决问题,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平息情绪。
1. 国内外重大热点问题或因国家、民族情感等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要组织师生学习有关文件,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方式加强教育,保护师生员工的爱国热情和民族感情,抵制错误思潮,引导他们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和政府的决策上来。
2.校园及周边治安案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对伤亡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或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同时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切实解决交通、治安等方面的隐患。
3.学校改革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面对问题积极主动解决:政策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必须尽快落实;要求合理但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要关心困难和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
4. 事件平息后,学校认真反思引发事件的原因,及时总结处置中的经验教训,制定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措施,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相关情况及时报告市教体局。
七、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教育部和相关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将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分为四级。
1. 特别重大事件(I级):一次死亡30人以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有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
2. 重大事件(II级):一次死亡10人以上;其他性质严重,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的事故。
3. 较大事件(III级):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伤11人以上;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4.一般事件(IV级):一次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有一定影响的事故。
(二) 应急处置措施
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和有关人员迅速到现场组织疏散、灭火,同时向镇119指挥中心报警。消防队到达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他们的工作;
(2)迅速切断煤气、电源等,避免继发性危害;
(3)抢救伤员,配合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4)采取措施封锁现场、疏散人员、转移重要财物,做好受灾人员安置工作。
2.校舍建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镇政府和市教体局报告;
(2)积极组织抢救伤员,解救受困人员;
(3)迅速切断煤气和电源,监控其他建筑,避免继发性危害。
3.通道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要及时排查隐患,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细化教师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2)发生事故,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同时报告镇政府和市教体局;
(3)控制局面,开展现场疏导、救护工作,对伤员进行紧急抢救处置后尽快送往医院;
(4)迅速通知伤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群众通报有关情况,确保校园和社会稳定。
4.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启动应急预案并向镇政府、公安部门和市教体局报告;
(2)在爆炸现场设置隔离带,疏散人员,保护现场,控制治安环境,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其他危险;
(3)配合公安部门搜寻物证。发现肇事者(嫌疑人)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迅速报告公安部门。
5. 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1)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设置污染封锁区,同时报告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市教体局;
(2)学校协同有关职能部门迅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调查检验,尽快查明主要污染物及危害程度,制定整治方案后立即组织实施;
(3)学校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危及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必要时组织他们疏散。
6. 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同时报告公安交警和市教体局;
(2)保护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3)迅速通知伤亡人员亲属,通报情况,确保校园和社会稳定。
7. 大型群体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举办大型活动必须制定专项预案,落实安全措施;
(2)发生重大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到现场,同时向镇政府和市教体局报告;
(3)积极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避免继发性伤害,同时做好伤员抢救工作。
8. 外出实习、参观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健全活动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工具设施;
(2)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沟通信息,定期清点人员;
(3)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和学校报告,争取帮助,同时积极组织自救、互救工作;
(4)学校要积极指导现场人员的工作,必要时派工作组前往,同时争取事发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
9.突发后勤保障安全事故的处理办法
(1)学校后勤要做好重点场所、重要设备及重点部门的事故防范工作,落实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设施安全运行;
(2)发生重大事故,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抢修,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请有关职能部门支持;
(3)饮食(供水)等供应必须有相应保护措施。发生污染要立即停用,保护现场并请卫生防疫等部门检验处置。
10. 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如有必要按要求安全疏散;
(2)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情况,稳定校园秩序。
11. 灾难性事故处置中的其他注意事项
(1)有人员伤亡的,首先要采取措施抢救伤员;
(2)采取各种措施时,要充分考虑继发性伤害问题;
(3)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情况,稳定校园秩序。
(三)善后与恢复
1. 应急处置和救护活动结束,工作重点应转向善后恢复,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1)做好伤亡人员的治疗、抚恤(赔偿)工作,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协助向保险公司联系赔付;
(2)尽快查明事故原因,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公布,以疏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
(3)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检查学校设施设备和管理环节,及时整改隐患,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及时追究事故中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
(5)配合公安部门作好涉及刑事犯罪的侦破工作。
2.加强后期安全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积极争取镇党委、政府的支持。
八、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教育部和相关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实际,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四级。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1)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2)学校实验室保存的烈性病菌株、毒株、毒种等丢失;
(3)发生在学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 例及以上死亡病例。会考、中考 5 天内发生一次中毒超过3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丙类传染病短期内暴发流行,发病人数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会考、中考 5天内发生,发病人数达到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市以外学校;
(6)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急性中毒50 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8)发生在学校,经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
(1)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会考、中考 10天内发生,一次中毒人数超过5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暴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市内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会考、中考 15 天内发生的、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一个市内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学校实验室有毒药(物)品泄露,造成急性中毒 10-5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死亡人数5人以下);
(7)发生在学校,经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
(1)学校一次集体食物中毒30-100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实验室有毒药(物)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发生在学校的,经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IV 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一般公共卫生事件,均按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置。
6. 学校所在地发生可能对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应在镇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根据事态发展做好相应工作。
(二)信息报告与发布
1.信息报告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部门
责任报告部门:各处室、级部,各班级;
责任报告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和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
A、初次报告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2小时内向市教体局、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I级)或重大(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同时越级上报上一级政府和教育部门。
B、进程报告
I级和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学校每天应将情况报告市教体局和镇政府。
III级和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学校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市教体局和镇政府。
C、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处理结果逐级上报。
(3)报告内容
A、初次报告内容
必报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造成伤害人数;
选报内容:事件性质初步判断、可能的发生原因等。
B、 程报告内容:事态控制(有害物丢失的查找)情况、患病(中毒)人员病情变化与治疗情况、事故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措施。
C、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整改和责任追究情况等。
2. 信息发布
(1)省卫生行政部门经卫健委授权,向社会发布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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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市教体局 → 栖霞市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
↑ ↑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 → 镇卫生院疾病预防控心
↑ ↑
各级部,各班级 总务处
(三) 快速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四)应急反应
1.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按分级负责原则作出相应反应。学校领导小组根据需要适时启动应急预案。
2.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3. 事发地区周边的部门接到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态波及本地学校。
4. 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
按照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措施,信息报告人及时按要求报告事件处理情况。根据卫生部门对事件的判断,启动应急预案,除按照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应急措施外,实行集中办公,24小时值班。学校主要负责人到现场指导处置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根据事态变化及时调整应对措施;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通报有关情况,督促对失职、渎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5.II 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按照II 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措施,信息报告人及时要求报告事件处理情况。除按照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措施外,市教体局的负责人及时到现场组织协协救治工作;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意见,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通报有关情况,督促对失职、渎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6. I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在市教体局的指导下,学校按照III 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措施,做好伤病(死亡)人员家属接待和安抚工作,按镇政府和市教体局统一部署,落实相应应急措施,帮助解决具体困难;根据调查结果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查处。
7.IV 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在场人员立即将情况报告学校领导,学校迅速报告镇卫生部门,组织救治工作。停止出售并追回已售可疑食品、物品并认真封存;控制(切断)可疑水源。
学校配合卫生部门封锁现场;对可疑食(物)品取样留验;排查相关场所、人员;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配合公安部门开展侦破工作。
尽快与患者家长(家属)联系并在适当范围通报情况,稳定师生员工和群众的情绪。按镇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学校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争取支持和帮助。
学校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立即到现场了解情况,到医院看望伤(病)员;指导协助学校组织救治工作,落实相应应急措施;同时协助做好患者家长(亲属)的工作,维护正常秩序;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
8.应急反应及处置工作示意图
(五) 善后与恢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后,应重点做好善后与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1. 因传染病停课的学校,须对教学生活设施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停学的学生,须经卫生部门检查,确定恢复健康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其水源须经卫生部门检测 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2.根据事件原因和责任划分,认真做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善后工作。
3. 根据事件原因调查结果,追究事故中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
4. 按有关部门建议,积极整改问题,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九、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教育部和相关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将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序,从高到低分为三级。
1.I 级事件 指学校所在区域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2.II级事件 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产生重要影响的自然灾害。
3. III级事件 指对个体造成损害,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二) 快速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三)应急处置措施
1. 应急反应:
(1)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当地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后,学校宣布进入预备应急期,主要反应是:
A、根据镇政府部署,配合有关部门监测险情,检查学校应急预案准备情况,必要时组织师生员工疏散;
B、加强宣传工作,教育师生员工不信谣、不传谣,维护社会稳定。
(2)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在镇政府统一指挥下,负责领导本学校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灾害等级启动应急预案。
A、I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学校救灾指挥部立即运作,协助镇政府和学校组织应急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情况。
学校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工作组开始运作,及时掌握灾情,研究措施;市教体局同时派工作组到灾区工作。
B、II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学校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全力确保校园安全,减少损失,同时向市教体局报告灾情和工作情况。学校根据镇政府部署,开展救灾工作;同时根据灾情确定应急支援内容、规模和向上报告情况。
C、III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灾区学校在镇政府领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将受灾情况报告市教体局。学校要落实应急措施和善后工作并向上报告有关情况。
2.灾害发生后应急措施的主要内容
学校在市教体局和镇政府领导下,首先做好本部门抢险救灾工作,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四)善后与恢复
应急处置后,重点应转向善后恢复,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1. 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治疗(抚恤)工作,尽可能给予优惠补偿,同时协助向保险公司联系赔付。
2.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疏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和社会秩序。
3. 全面整治安全隐患,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总结经验教训。追究事故中失职、渎职人员责任。
十、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 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划分
根据教育部和相关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实际,将网络和信息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分为四级。
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教育机构网络和学校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教育机构主页出现反动、煽动民族分裂、破坏稳定等发动政治信息及链接的;教育机构网络发现泄密、失密事件。
2. 重大事件(Ⅱ级)
关系稳定事件的讨论已成为校园网BBS或教育机构网络论坛十大热点问题之一,引发校内局部聚集或其他形式聚集;教育机构主页出现淫秽等有害信息及链接的。
3. 较大事件(Ⅲ级)
校园网或教育机构网络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稳定的苗头性信息;教育机构主页出现不良信息及链接的;教育机构主页服务器、网络主要互联出口、辖内主干网络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超过72小时的。
4. 一般事件(Ⅳ级)
教育机构主要网络设备和服务器受到非法侵入的;主页服务器、网络主要互联出口、辖内主干网络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小于72小时(含)的。
(二)预防预警措施
1.预防预警信息
教育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实时监测,加强与国内安全组织交流,收集安全预警信息,周期性(即时)向各网络中心和用户管理部门发布主要异常流量来源部门、可能招致攻击的网络互联设备和计算机安全漏洞、网络蠕虫病毒动态变化趋势统计等预警信息。各网络运行中心、网络信息中心、主页管理部门通过监测及时发现异常状况和发展趋势,给出预警信息并及时处理。
2. 预防预警行动
网络和信息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分析安全风险、准备应急处理措施,建立网络和信息系统的监测体系,控制有害信息的传播,预先制定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的通报机制。
(1)网络和信息安全风险分类
网络和信息安全风险一般包括:关键设备(系统)故障;水、火、电等灾害造成的物理破坏;人为失误造成的安全事件;病毒蠕虫等恶意代码危害;人为恶意攻击(包括拒绝服务、系统入侵、篡改主页、窃取敏感信息、散布有害信息)等。
(2)应急准备
电教室、各级部要明确职责和管理范围,做出被管对象和相应风险列表文档。学校成立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
学校的网络和信息安全由电教室负责。各级部校园网由各级部负责。
电教室要按要求安排应急值班,并将值班安排上报,确保到岗到位,联络畅通,处理及时准确。
(3)具体措施
A.物理环境
建立落实管理制度和技术防范措施,建立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的机房环境,并落实以下预防措施:
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水、防静电、防尘,对运行关键部位实施7×24小时保卫;禁止任何非授权人员进入;建立备份电源系统并定期检查系统是否能够正常工作;建立重大安全事件发生时的人员疏散机制;对所有人员进行防火、防盗等基本技能培训。
B. 网络设备和通信线路
核心设备线路备份,避免单点故障;核实路由器操作系统安全、打过补丁;采用认证方式避免非法接入和虚假信息;禁止非法访问,授予管理员不同权限,关闭非必要服务;实时监视和入侵监测,及时排除故障、处理攻击;保证足够带宽,防止突发流量造成拥塞导致网络瘫痪。
C. 计算机系统
重要系统采用高可靠硬件、稳定软件、备份等措施,落实数据备份机制,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安装稳定的操作系统和最新补丁,并定期更新;关闭所有不必要服务、账号;限制内部用户访问权限;安装有效的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病毒定义码;对用户和管理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重要数据定期备份。
D.重要的信息系统
重要信息服务实行登记备案;严格信息上网审查;为避免域名系统的单点故障,建立至少主辅备份,并分布在不同的子网网络,并严格配置主机系统安全;对于学校的主页,除了严格配置主机系统安全以外,应该建立防火墙保护主机的安全;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系统,建立x×x小时的全时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E. 各级网络边界控制
学校局域网边界建立防火墙,重大安全事件暴发时实施访问控制;在邮件服务器前配置反病毒和反垃圾邮件网关;安装入侵检测系统,监测攻击、病毒和蠕虫的发展,及时发现重大安全攻击事件;控制有害信息经过网络的传播,建立网关控制、内容过滤等控制手段。
3. 信息报告
发生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时,应及时清除障碍、保留证据,按应急程序请示进一步处置方案;及时报告学校,同时通报市教体局、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
(三) 应急响应
学校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遵循 “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1. 网络环境事件处置
网络环境安全包含火灾、盗窃、破坏等能或可能影响教育管理信息网络的事件。供电相关事件,由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负责现场处置,根据停电时间、用电功耗、电池电能储备、供电管理部门信息、网络和信息运行情况等条件作调度,包括次要系统停电减轻负载等措施,密切跟踪参数变化并反馈调整控制,联系相关公司和人员作现场维护。
2. 网络运行事件处置
由学校网络中心负责,重大事件(包括:线路中断、路由故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等)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向市教体局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
3. 网络攻击事件处置
由所属各级网络或信息中心按分工和应急流程处置。对于大规模、影响较大的恶意移动代码、拒绝服务攻击、系统入侵和端口扫描处置:
(1)通知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负责人和中心主管,决定上报或通报;
(2)按预案通知相关管理员采取措施,或直接实施控制;
(3)处置人员记录事件处理步骤和结果,总结报告。
4. 信息安全事件处置
发生信息安全事件应紧急通知信息主管负责人,及时消除非法信息,恢复系统。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系统,影响较大时实施紧急关闭,并紧急上报。
(四) 应急保障
1. 组织保障
学校建立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并与市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安全部门和电信运营商、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衔接,划分责任和协调应急机制。
2. 通信保障
学校要建立内部、外部信息联络机制,确保应急联络渠道畅通。
3. 环境保障
学校要按要求建立并保证网络中心的电力、空调、机房等网络安全运行基本环境。
4. 技术保障
学校要建立起符合要求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技术支撑体系。加紧对日常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中的关键技术进行研究,适时予以应用,确保教育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和技术标准的先进、实用和可靠。
5. 流程保障
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坚持应急处置流程,如果出现本层次应急处理流程中断或事件升级,要及时向更高层次通报,避免延误。
(五) 善后与恢复
在发生网络和信息突发事件后,各部门应对重大事件作总结报告,上报学校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上报市教体局教育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经市教体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酌情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要将根据应急处置中暴露的管理、协调和技术等问题,改进和完善预案并实施针对性演练。
十一、 附则
(一) 本制度是栖霞市xx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处室、级部,各班级应遵照执行。
(二) 对在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对处置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依据有关法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