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师职责
1. 教师是课堂教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在上课前认真检查教学场地、教学设备和教学用具的安全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2. 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进行教学,不得擅自更改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确保教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 教师应在课堂上密切关注学生的学习状态和行为表现,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生的违纪行为和安全隐患,确保课堂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安全。
4. 教师应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从事危险活动和违法行为。
5. 教师应在课堂上正确使用教学设备和教学用具,不得擅自拆卸、改装或损坏教学设备和教学用具,确保教学设备和教学用具的安全性和正常使用。
6. 教师应在课堂上及时处理学生的突发疾病和意外伤害事件,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学生职责
1. 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从事危险活动和违法行为,确保自身的安全和他人的安全。
2. 学生应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不得擅自离开课堂或从事与课堂教学无关的活动,确保课堂教学秩序和自身的学习效果。
3. 学生应爱护教学设备和教学用具,不得擅自拆卸、改装或损坏教学设备和教学用具,确保教学设备和教学用具的安全性和正常使用。
4. 学生应在课堂上听从教师的指导和管理,不得与教师顶嘴或发生冲突,确保课堂教学秩序和自身的安全。
5. 学生应在课堂上及时向教师报告自己的身体不适和突发疾病,以便教师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确保自身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教学场地和教学设备安全管理
1. 学校应定期对教学场地和教学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教学场地和教学设备的安全性和正常使用。
2. 教学场地和教学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应由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3. 教学场地和教学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应包括以下内容:
(1)教学场地的地面、墙壁、门窗、桌椅等设施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教学设备的电气线路、开关、插座、灯具等设施的安全性和正常使用;
(3)教学设备的机械部件、传动装置、制动装置等设施的安全性和正常使用;
(4)教学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警示标志等设施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五、应急处置
1. 学校应制定课堂教学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在发生课堂教学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2. 课堂教学安全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课堂教学安全事故的类型和危害程度;
(2)应急处置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3)应急处置的程序和措施;
(4)应急救援的设备和物资保障;
(5)应急处置的培训和演练。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栖霞市苏家店明德小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