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月3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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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20000吨/年高速高频板5G用HVLP系列铜箔生产项目 | 招远市 |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 | 烟台胜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位于招远市国大路268号、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现有厂区,新建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间、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纯水制备系统)、废气处理系统,依托现有锅炉房闲置区域新增燃气锅炉。生产车间按照等面积划分为南、北两车间,内部均建有电解溶铜间、原箔制造间、表面处理间、分切检验间等。 项目建成后,全厂5G用HVLP系列铜箔总产能可达27000t/a(其中本项目新增20000t/a,在建项目7000t/a)。 |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废气为南、北两车间溶铜废气、电解废气和表面处理废气,通过负压抽风管道经各自二级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26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的硫酸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浓度限值。项目新建3台10t/a燃气锅炉(2用1备),燃烧废气经超低氮燃烧,烟气分别通过3根28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的SO2、NOx、颗粒物、烟气林格曼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厂界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水环境影响 项目新建工艺废水处理系统主要包括废水三级反渗透处理系统和絮凝沉淀两部分,采用分质处理。反渗透淡水回用于生产,反渗透浓水进入各自絮凝沉淀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废水中总镍、总铬、六价铬在车间或处理设施排放口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限值要求,其他污染物在厂区排放口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限值要求;厂区总排口硫酸盐排放浓度应满足污水处理厂纳污协议标准要求,进入招远市桑德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 3.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硅藻土,废滤芯/滤袋,含铜污泥,含锌镍污泥,含铬污泥,废机油,废劳保,废硒鼓、废墨盒,过期药品、残液、废试剂瓶,废反渗透膜(废水处理)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等相关工作,避免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