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用人单位刚入职的员工未参加工伤保险就发生了工伤事故怎么办?
根据《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鲁政发〔2011〕25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欠缴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新发生的工伤保险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支付。《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职工,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其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按不同情况予以处理:(一)因工受伤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住宿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生活护理费、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以及参保后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二)因工死亡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55.什么情况下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呢?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就是把您在原工作地交的养老保险转到新工作地。有了这项业务,不管您到哪里工作,养老保险关系都可以跟着转移。办理转移手续后,您交的每一段养老保险费都可以合并在一起,等到退休时,养老金一分都不会少。
跨省或跨制度流动是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
例如,您从烟台的公司到上海的公司工作,两个公司不在同一个省,就叫做跨省流动,是需要转养老保险关系的。
如果您之前缴纳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后应聘到企业上班,又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叫跨制度流动,需在退休登记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如果您之前在企业上班,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后来又在机关事业单位上班,缴纳养老保险,这也叫跨制度流动,也是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
56.办理养老保险转移需要回原工作地吗?
不用回原参保地,直接到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就行了,也可以在网上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您可以选择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掌上12333”APP或“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都提供转移申请服务。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所有地市均已开通关系转移网上申请功能。
选择“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转移信息,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申请之后还可以利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审核结果查询”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进度查询”两个模块,查看申请审核结果、跟踪转移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