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气常识

日期:2025-03-18     

字号:

一、燃气安全“十不准”

(1) 不准擅自安装、拆除、改装、迁移管道燃气设施;

(2) 不准擅自改变燃气用途;

(3) 不准在设有燃气管道设施的房间内放置炉火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 不准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电器设备的接地导体;

(5) 不准使用明火检查泄露;

(6) 不准将装有燃气表、燃气管道的房间作为卧室或临时搭铺睡觉;

(7) 不准施工、装修时将燃气管道、燃气设施包裹在内;

(8) 不准在管道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挖坑取土,修建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堆放危害管道燃气设施安全的重物,倾倒腐蚀性液         体、气体或放置易燃易爆品和进行焊接、烘烤、爆破作业及其他损害管道燃气设施的行为;

(9) 不准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或拆除管道燃气设施及警示标志;

(10) 不准做其它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燃气安全“五遵守”

(1)燃气用户应制定专人负责燃气设施的日常自检和安全用气管理工作;

(2)燃气 用户应每天或每班由专人负责对燃气设施的接口处用肥皂水或者检漏仪进行检测,以防漏气。设备停止使用后关闭设备前阀门;

(3)燃气用户应每天或者每班由专人负责检查报警控制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24小时接电;

(4)燃气用户应严格按照用气设备要求进行操作;

(5)报警器每年需进行检测一次。

三、燃气泄漏应急处置

(1)立即关闭泄漏点前阀门或上游气源阀门,熄灭所有火种;

  燃气泄漏时禁止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行为,例如拔、插、开启电源,拨打手机,摩擦产生静电,明火等;

(2)迅速打开门窗,保持室内通风,让天然气自然散发到室外;

(3)尽快疏散室内人员到室外安全区域;

(4)及时到室外安全区域拨打燃气公司抢险电话。

埃维燃气24小时抢险电话:0535—3072222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