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烟台市蓬莱区大柳行中学学生就餐管理制度

日期: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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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 为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与健康,维护学校食堂的正常秩序,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在校就餐的学生。

二、就餐时间

根据学校具体安排

三、就餐地点

1. 学生应在学校食堂内指定区域就餐,不得将食物带出食堂食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带,须经食堂管理人员同意。

2. 保持就餐区域整洁卫生,餐后应将垃圾放置在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随意丢弃在餐桌上或地面上。

四、就餐秩序

(一)排队打饭

1. 学生应在规定的打饭窗口前自觉排队等候,遵守先到先得的原则,不得插队、拥挤或哄抢食物。

2. 打饭时,应礼貌地向食堂工作人员打招呼,提出自己的需求,如菜品选择、饭量多少等。

(二)文明就餐

1. 就餐过程中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嬉笑打闹或敲打餐具,以免影响他人就餐。

2. 注意餐桌礼仪,不挑食、不浪费食物,适量取餐。如需添加食物,应礼貌地向工作人员请求,不得自行拿取。

3. 尊重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不得对饭菜质量、口味等方面提出过分要求或无理指责。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正当途径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

(三)用餐后

1. 用餐完毕后,应及时清理桌面,将剩余食物和垃圾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内,并将餐具放置在指定位置。

2. 检查个人物品,确保未遗漏后再离开食堂。

五、食品安全

1. 学校食堂应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确保提供给学生的食物符合卫生标准。

2. 学生如发现食物存在异味、变质或其他安全问题,应立即停止食用,并向食堂管理人员报告。

3. 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发现食堂存在违规操作或卫生问题,可向学校相关部门举报。

六、违规处理

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学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处分或记过处分等处罚。

2. 多次违反制度且情节严重的学生,学校有权限制其在食堂的就餐资格,并通知家长配合教育管理。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学生应自觉遵守本制度,服从食堂管理人员的管理。如有疑问或异议,可通过合理途径向学校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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