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区第三实验小学反恐防暴应急预案

日期:2026-03-12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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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暴力伤害学生事件,保障在校学生身心健康 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安全工作的有关 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所称“反恐防暴”主要是指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 突发性意外事件,如暴徒入校绑架和伤害学生事件,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 件,学生打架或群殴等事件。 

 (二)组织机构 组长:张淑芬 副组长:刘小明 成员:郑静 姜丽丽 杨婷婷 各班班主任 

 (三)处理程序 

 1、及时报告值班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将情况向校长报告。

 2、先期处理 发生突发事件后,除了向有关领导及时报告外,所有被通知人员应立即停 止正常工作和休息,在第一时间内组织教师做好先期处理(如:保护现场、抢 救伤员、抢险救灾等工作),必要时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可分别拨打110、120或 119;并应抓紧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获得第一手材料。 

 3、善后处理 先期处理之后,事件处理组应将整个突发事件的经过、应急处理措施向学 校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工作指挥部汇报处理意见,及时做好善后工作。 

 (四)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暴徒闯进学校绑架和伤害学生的处理 

 (1)暴徒闯进学校,挟持学生,第一时间报警,及时疏散其他学生,安抚 暴徒,避免伤害学生。 

 (2)应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3)学校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调 查,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况不明的案件的侦查工作。

 2、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理。 

 (1)学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 

 (2)班主任在获悉学生擅自离校的情况后,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同时 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学生的去 向。 

 (3)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应在2小时之内将情况向学校突发事 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4)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2小时之内向公安机关报案, 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3、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的处理。 实行“首遇负责制”,学校每一位教职工都是应急处理小组的成员,面对应急纠纷时,立即 采取以下措施: 

 (1)学生发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立即劝阻,并呼喊近处教工,共同制止纠 纷。 

 (2)学校分管领导和班主任或辅导员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 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 至诊所诊治,若事态严重,送县医院或立即拨打120请求帮助;同时班主任或 辅导员应立即将情况向学校领导汇报。 

 (3)发生学生伤亡的,学校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 待和安抚工作。 

 (4)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将后果严重的学生打架事件,在 2 小时之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5)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 的真实情况,及时查清突发事件的原因和经过。

 (6)相关人员应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

 4、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重大恶性事故的处理。 

 (1)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班主任在接到通知后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及时与 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应立即向学校应急小组汇报。 

 (2)首遇人员应立即将情况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并积 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门,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 

 (3)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生家长的接 待和安抚工作。 

 (4)程序: 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伤人员及时送医院抢救,并要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 牌号。 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重要物品、证据。迅速拨打120向交警部门报告, 再向学校、家庭、教育局报告。 并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配合交警部门做好 调查、取证、事故处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