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客户申请资料:(1)用电主体资格证明。即与房屋产权人一致的用电人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或士兵证、台胞证、港澳通行证、外国护照、外国永久居留证(绿卡),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文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用电地址权属证明。包括房屋产权所有证(或购房合同)、租赁协议(还需同时提供承租户房屋产权证明)、法院判决文书(必须明确房屋产权所有人)、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等。
2.非居民客户申请资料:(1)用电主体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2)用电地址权属证明。
3.企业、工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申请用电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应提供:(1)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簿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等)。
4.高危及重要客户需增加以下资料:(1)非电性质安全措施相关资料;(2)保安负荷、双电源、双回路的必要性及具体设备和明细;(3)应急电源(包括自备发电机组)相关资料;(4)政府职能部门有关本项目立项的批复、核准(高耗能客户也需提供);(5)煤矿客户需增加以下资料: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6)非煤矿山客户需增加以下资料: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高压客户业务流程: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外部工程实施(视情况)→验收送电。
低压客户业务流程:申请受理→外部工程实施(视情况)→装表接电。
供电方案答复期限:10千伏及以上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0个工作日,双电源客户不超过18个工作日。
高压验收送电期限:客户受电工程竣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竣工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装表送电。
低压装表接电期限:居民客户自用电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送电。小微企业客户自用电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接电。小微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拥有营业执照的用户;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供电企业直供;同一用电地址累计接入容量160千瓦及以下。排灌户、集团户、非直供户、累计容量超过160千瓦的客户不在此范围内。其他非居民客户自用电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确定供电方案,客户工程竣工报验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送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