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栖霞市翠屏中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2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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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照上级“安全第一”的指示,结合学校工作计划中的“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食品卫生的管理与监督,防患于未然,特制定食品卫生实施措施及本计划。

一、学校安排专人管理学校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

二、必须配合食药局的各项检查,如:季度检查、飞行检查、抽样检查等。

三、食堂专业人员必须有健康查体证,按时体检。注意调整学生饭食结构防止学生营养不良。

四、食堂内食品做到存放有序,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分类存放。

五、杜绝常见地方性食物中毒发生。

如:

1.发芽土豆不能吃。2.不吃带霜的豆角、西红柿。3.变味、发霉食物引起中毒。4.不吃剩菜剩饭。

六、学校食堂的食品采购定人、定点、专人供货。

七、闲杂人员不准进入食堂逗留、聊天。

八、购置完善的保洁柜、保洁桶等卫生用品。

九、食堂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如发现有安全隐患问题,一定及时报告学校分管领导,及时处理。

十、对已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不瞒报,不迟报。

十一、每月召开一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总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必须高度重视,从而控制突发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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