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角第二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推动教师队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教师。
第二条 管理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发展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人文关怀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第四条 教师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治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三章 师德师风规范
第五条 爱国守法,依法执教。拥护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第六条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
第七条 关爱学生,尊重个体。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第八条 教书育人,循循善诱。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九条 为人师表,行为世范。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第十条 终身学习,与时俱进。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一条 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
第四章 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备课制度
(一)提前一周备课,做到“三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
(二)教案书写规范,环节清晰,体现教学目标和重难点。定期进行集体备课,资源共享,共同提高。
第十三条 上课制度
课前准备充分,按时上下课,中途不得随意离开教室。教学目标明确,内容正确,重点突出,难点突破。教学方法灵活,善于启发,调动学生积极性,课堂气氛活跃。语言清晰规范,板书工整有条理,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管理好课堂纪律,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十四条 作业布置与批改制度
(一)作业设计要精选,分量适当,难易适度,形式多样。
(二)严格要求学生独立、按时、规范地完成作业。
(三)作业批改要及时、认真,有等级或评语,做好批改记录。
(四)及时讲评作业,督促学生订正错误。
第十五条 听课与评课制度
(一)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规定节数,并做好详细记录。
(二)听课结束后应及时参与评课,坦诚交流,共同研讨。
第十六条 考试与评价制度
(一)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认真监考,杜绝作弊。
(二)阅卷客观公正,及时完成成绩统计与质量分析。
(三)建立多元化的学生评价体系,注重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
第五章 教师考核与奖惩制度
第十七条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师德表现、工作态度、工作量、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效果、教研成果、专业发展等方面。
第十八条 考核方式。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学生评价、家长评价、同事评议、领导小组评议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
第十九条 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教师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对违反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扣发绩效工资等处理。对严重违纪、违法的,按相关规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第六章 教师培训与发展
第二十条 学校支持并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进修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二十一条 实施“青蓝工程”,建立新老教师结对帮扶机制,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第二十二条 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积极撰写论文、案例,申报课题。
第二十三条 建立教师专业成长档案,记录教师的成长历程和职业成就。
第七章 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八角第二小学所有。学校将根据国家政策调整与教育发展需要,适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与完善。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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