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管理制度】莱阳市古柳中心初级中学教师管理制度

日期:202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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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校管理,强化工作纪律,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和谐开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请销假范围

公假(学习、开会、报送材料等)、法定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哺乳假、产检假)、病假、事假等。

1、哺乳假: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可上下午各半小时,也可合并使用),可外加合理单程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由办公室打印哺乳假公示表,每天按时出入学校,并在传达室登记。超出部分按事假计算。

2、固定假:确因孩子上幼儿园或上小学,而家中无人接送的,或给高三或初四孩子做饭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校委会审查并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由办公室打印固定假公示表,每天按时出入学校,并在传达室登记。上述固定假视为事假。给高三或初四孩子做饭的,每年五月份至高考或中考结束,每天安排半小时做饭时间,可每天使用,也可合并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工作的前提下,不计入事假。超出部分按事假计算。

3、婚假、丧假:均为3天,超出时间记为事假。

4、生育假:顺产158天,剖腹产另加15天。需提交出生证明复印件,剖腹产的另提交病历或出院记录复印件。

5、产检假:根据怀孕教师提交的医院出具的产检记录或诊断证明,据实不计病假和事假。

二、请假要求

1、请假在一天之内的,先自行调好课、安排好工作,填写调课单,向级部主任请假。持级部主任签字的假条,向分管校长请假,将请假条第三联交传达室,在传达室登记出门时间。

2、请假在一天以上的,另向校长报告,并到办公室备案。病假时间在一个月(含)以上的,需经校长同意,在县级以上医院建议休假证明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报教体局批准后,方可休假。

3、学校副校长、中层干部和级部主任请假一律由校长批准,并向办公室备案。

4、任何请假必须由教师本人向分管领导陈述请假理由,并填写请假条。

5、传达室人员严格进出校门管理,进出校门一律实行登记制度。教师上班期间进校门要登记时间并写明原因;教师出校门要上交请假条,并做好时间记录,无请假条一律不准出校门。

6、请假结束,返校后要到审批校长处销假,并在请假条存根上签字确认,不销假者请假时间连续计算。

三、相关说明

1、请假每周统计一次,于下周一前公示,有异议可以在三个工作日查询,过期不予更改。

2、《关于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规定: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学习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六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3、《莱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的意见(莱教[2018]43号)》规定,严格执行教职工请假制度。各直属学校严格请销假审批权限、程序、要求,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请病假30 天以内由校长审批,30 天及以上由市教体局审批,需提交医院病历及校长签字、盖章的请假条。实行中小学教师请假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校长超权限批假;坚决杜绝请假弄虚作假和小病大养问题发生;坚决杜绝利用请假,从事以获取利润和报酬为目的活动。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一学年,旷工三天以上,给予行政处分。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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