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蓬莱区登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级诊疗业务须知

日期:202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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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一、实行基层首诊负责制。登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病人(除急危重症外)实行首诊负责制,医生对诊疗范围内的病人一律不得拒诊,非诊疗范围内的病人办理转诊,如病情危重、危及生命的应就地抢救。

二、严格转诊办理责任制。登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向转诊办公室(简称双转办)设在全科医疗科。确因病情需要,符合上转指征的患者,经本中心医生首诊后,科主任审批签字,为其办理转诊手续,做好上转病人的审批签字、登记记录、就诊安排工作。

三、建立双向转诊登记本,所有双向转诊的病人本中心由全科医疗科负责登记。

合作机构: 烟台市蓬莱人民医院

办理流程:

一、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基本程序

参保对象除急危重症外,就诊应遵循辖区内就近基层医疗机构首诊→ (区)市级医疗机构的分级诊疗和转诊程序。

二、双向转诊办理程序

1.上转程序:

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需上转的患者,经诊治医师确认→科室主任审批→开具双向转诊上转单(录入分级诊疗系统)→患者持双向转诊单至相应转诊的上级医疗机构双转办进行登记→全科医疗科做好患者转诊信息登记及就诊安排。

对基层转诊患者提供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便利;并可减免挂号费。

2.下转程序:

在市级医疗机构就诊的一般性常见病、多发病、轻症病人和康复期病人在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后,市级医院可出具药物治疗方案,下转至基层医疗机构实施治疗。

联系方式:

烟台市蓬莱人民医院  医务科   0535-5631023

烟台市蓬莱区登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全科医疗科 0535-5823182

医联体业务合作单位

烟台市蓬莱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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