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牟平区皮肤病结核病精神病防治院住院须知

日期:2026-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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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须知事项:

(一)住院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病区、医院及外宿,如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二)为了您的人身安全,请勿私自使用电水壶、电饭锅、微波炉等电器。

(三)请勿在病房内吸烟、喝酒、打牌、大声喧哗。

(四)为了防止您滑倒,请不要在湿地面到处走动,同时保持室内、走廊楼道地面干燥。

(五)初期住院患者需家属陪同住院。

(六)探视住院病患请遵循医院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探视,不递送刀具等危险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