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 一 ) 编制目的
做好校园地震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建立健全校园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快速、协调、有序开展校园地震应急抢险救灾工作,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确保全市广大师生安全。
(二)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烟台市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急预案》、《招远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校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 三 )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招远市丽湖学校地震灾害预防、应急,震后救灾与重建等防震减灾活动。
( 四 ) 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御救助相结合、防震减灾工作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震前,立足防范,掌握 主动;震后,果断处置,立即报告;震后,妥善安置,恢复秩序。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 一 ) 领导机构
招远市丽湖学校成立丽湖学校地震应急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任组员。
主要职责:1.组织全校地震应急工作,进行避震疏散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应急常识和学校抵御地震灾害的力;2.参加市教体局抗震救灾的会议,执行有关指示、批示,服从统一领导;3.在临震预报发布后,要强化师生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组织两学部实施地震应急预案;4.震后,指挥各抢险救灾组按照预案投入抢险救灾工作,调度两学部抢险救灾、医疗救护和物资的配备;5.调查、统计上报灾情;6.负责市教体局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办公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安全办,丽湖学校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1.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2.制定和修订地震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程序;3.组织协调各抢险救灾组的抢险救灾工作;4.组织防震知识的宣传、培训及应急演练;5.负责地震应急总结、报告及上呈下达,灾情上报等工作;6.协调应急资金的调度及所需物资、装备、设备、器材的供应;7.安排应急期间的值班、接待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8.完成市政府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三 ) 抢险救灾机构
第一组:调度联络组
组 长:丁学升
副组长:隋松涛 杨 娜 秦 艳
成 员:温胜男 张雪光
主要职责:1.负责与现场抢险救灾及各有关成员保持联系;2.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灾情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负责收集、汇总、上报和发布信息工作;3.负责处理预案启动后救灾指挥部的 日常事务;4.安排应急期间的值班工作;5. 加强舆情监控,配合宣传部门进行正面宣传。
第二组:抢险救援组
组 长:丁学升
副组长:隋松涛 杨娜 秦艳 温胜男 张雪光
成 员: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主要职责:1.接到学校突发事件、灾害报告后,立即赶到现场组织实施自救互救;2.协调公安、交通、消防等相关单位开展人员救援、疏散和财产的保护;3.协调电力、水务等相关单位提供必要的供电供水,确保应急灯等救援设施正常使用;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抢救、护理受伤人员,做好疫情的防治与控制;5.负责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的预防和抢救的组织工作;6.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
第三组:维稳调查组
组 长:丁学升
副组长:隋松涛 杨娜 秦艳 温胜男 张雪光
成 员:领导班子成员
主要职责: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校园秩序,做好受灾学校安全保卫保护工作。2.负责做好相关事故责任的调查追究,责任人的处理工作。
第四组:后勤保障组
组长:杜普先
副组长:张立荣
成 员:王建波
主要职责:1.负责做好车辆、器材、设备、人员、伙食等调度和安排工作;2.协调电信部门及时架通现场指挥部与各专业救灾小组的通讯设施;3.负责救灾物资的运送和发放工作;4.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灾后统计、重建工作。
第五组:机动组
组 长:丁学升
副组长:隋松涛 杨娜
成 员:各办公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1.现场随时听从指挥,补充增援;2.负责灾后的现场清理。
三、预防与预警机制
学校要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学校地震灾情报告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一旦发现灾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在接到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属地政府部门的预警信息后,要立即将预警信息通报学校校长和全体师生;同时,加强值班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带班,严格执行预警指令,组织专门力量对校园内重点部位进行昼夜巡查,采取切实可靠的防范应对措施,积极做好应急防御、救援、保障等工作,确保应急预案有效实施。
四、应急处置
( 一 ) 应急准备
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地点及通讯方式,并印发给相关部门和应 急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抢险救灾小组成员学习和熟悉预案,利用已有的宣传阵地和载体宣传防震、避震、自救互救、应急疏散、逃生途径和方法等地震安全知识;出现地震谣传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开展防震科普知识宣传培训,提高师生识别地震谣传的能力,安定人心,保证学校稳定;明确职责,落实抢险工具、器材、设备,备足备齐并及时补充更新地震应急所需要的药品、器械、消毒、隔离、防护用品等;加强对重点部门、设施、线路的监控及巡视;预案启动后,应急物资由领导小组统一调用。
(二) 应急演练
学校每年开展 6 次综合性地震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演练,提高全校师生地震应急意识和在地震应急状态下的应变处置能力。
( 三 ) 临震应急响应
接到市政府发布的临震预报后,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1.领导小组立即主持召开应急会议,宣布全校进入临震应急状态。按本预案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进一步学习和熟悉地震应急预案、应急工作程序;开展防震科普知识的强化培训,加强避震、疏散及自救互救演练;落实抢险救灾设备、物资保障,检查并排除水、火、电、暖设施和危险建筑物等安全隐患;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指挥机构发布的地震动态宣布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随时了解、掌握地震动态并及时通报信息,根据震情发展趋势决定师生避震疏散时间及范围;协助地震宣传、新闻等部门,加强对广大师生宣传教育,教育师生员工不信谣、不传谣,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2.学校接到有关消息和警报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校舍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校舍,停止各项室内活动;派出专人加强对易燃、易爆、危化物品的管理,加强对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坚持 24 小时值班,保持通信畅通,在一切通信手段中断时,要及时指派专人向属地镇 (街道) 和市教育体育局报告情况;按预案落实各项抗震救灾物资准备;必要时组织好师生员工有序疏散,对正在教学楼中上课的学生由教师组织迅速有序撤离教学楼,严防发生楼梯拥挤踩踏事故。
( 四 ) 震时应急响应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领导小组自动转为校园抗震救灾指挥
部,统一指挥、协调疏散、抢险、救援等应急处置工作。
1.应急指挥。无论是否有预 (警) 报,在烟台市范围或邻近 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组织各抢险救灾组进入抗震救灾工作紧急状态,随时听候市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令,根据灾害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随时赶赴现场的一切准备;立即部署、协调和开展应急救援和救护工作;保持学校与属地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校园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部门的联系。
2.学校在遇到地震发生情况后,迅速做好以下工作: ( 1 ) 迅速发出紧急警报。学校值班领导应立即利用广播、铃声或哨音发出紧急警报。 ( 2 ) 迅速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上课教师立即停课组织学生撤离教室,疏散到操场或校园空旷地带,待学生全部离开教室后教师方可撤离。 ( 3 ) 因楼道拥挤,一时难以疏散学生,教师应组织学生蹲在课桌下或教室墙角,待机组织学生疏散。 ( 4 ) 全体教师听到警报后,应立即进入教学楼,分层把守楼梯,组织学生有序疏散,防止拥挤踩踏,造成伤亡事故。 ( 5 ) 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后,班主任和协助教师立即清点学生,对缺漏学生再次进入教室搜寻,直到查有下落。 ( 6 ) 迅速开展抢救。对受伤人员学校要立即组织教师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并在短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或教师家属。 (7 ) 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 (应急照明系统除外) 和各种明火,组织排查次生灾害危险或威胁,防止震后次生灾害发生。 ( 8 ) 学生疏散集中后,学校应通知家长来校接领学生,并做好登记签字。无家长接领的学生,回家后,班主任和相关教师要在短时间内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以保证学生安全回家。 ( 9 ) 若出现教室倒塌,造成伤亡。校长第一时间要赶到现场,立即组织教职工进行抢救,并及时向校园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属地镇 (街道) 报告,同时拨打 “120”、“110”请求救援。
3.震后工作:( 1 ) 地震发生后,校园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请示市政府做出学校、幼儿园放假的决定( 2 ) 学生放假后,学校组织和安排教师加强校园值守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 3 )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迅速了解和掌握两学部师生的受灾情况 (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情况、学校师生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等情况) ,及时汇集信息向校园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报。 ( 4 ) 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请求建设部门对校舍损毁情况进行鉴定,确认校舍安全后,方可上课。若无条件,可采取与临近学校合并的办法恢复上课,并着手研究灾后重建工作。
4.应急响应终止。校园地震灾害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师生情绪稳定,并得到妥善安置,学校及时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经批准可宣布地震应急响应终止。
五、后期处置
( 一 )领导小组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政府,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场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重建等工作
(二)对在应对防震抗灾救援过程和善后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逃避责任,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以及其他不利于预防和处置工作的,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1.《招远市丽湖学校地震应急预案》由招远市丽湖学校负责制订,原则上每 3 年修订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变化,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 进行修改和补充。
2.本预案由招远市丽湖学校负责解释。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招远市丽湖学校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