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搞好消防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开设学生消防知识等安全课堂。校长为学校的安全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副书记、保卫负责人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由学校教职员工组成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安全训练演习。
2.建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有关人员将追究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都达到“两知一会”,即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报火警,会逃生自救。
4.保障校内各种消防设施的良好状态。学校的重要部位要配备齐全相应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施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等消防设施设备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5.加强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室管理,对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等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保管,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实行特殊管理做到实验用品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和实验老师同时加锁负责保管。在实验室内必须有沙地、灭火器具等。在使用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事前向学生讲解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项目,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极限低的材料装修。
7.建立消防安全疏散、应急救援预案,并图示公告,送上级管理部门及属地消防部门和安监管理部门备案。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标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8.图书室、实验室、保管室、计算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课(班)后要及时关好门窗和电源。
9.加强用电管理,安装电器,布设电线要符合规定。定期检查电线、电器,不得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更换,确保安全。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每年要检查,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保持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12.对因无视防炎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招远市丽湖学校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