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类别
小学阶段一二年级无纸笔考试,三到五年级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一般安排在学期末放假前一周。
二、考试科目
三到五年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三、组织阅卷
教导处组织统一阅卷。评阅前要审查试题答案的准确性、合理性,并进行试评,统一标准后再行正式评阅。试卷评阅应坚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宽严适度、始终如一的原则。
四、考试结果呈现
实行无分数评价,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一般为优秀、良好、及格、待及格四个等级)。
五、考试结果运用
考试等级单独反馈给学生,并作为考查学生学业成绩的重要依据。
学校和教师应对考试结果进行认真分析,了解学生知识掌握和能力发展情况,反思矫正日常教育教学的得失,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并公布名次,不得按考试成绩给教师排队并公布名次。学校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或奖惩教师和学生的主要标准。
六、考试管理
学校实行划片招生,不得举行和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任何统一考试、竞赛或其他考试活动。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除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以外的任何考试和培训。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班级和个人,要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
招远市龙馨学校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