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烟台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把法治建设与依法行政贯穿于推进海洋和渔业高质量发展全过程,严守海上安全底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规范依法行政决策。科学制定《烟台市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山东长岛“蓝色粮仓”海洋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等文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推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针对合同等进行合法性审查约30余份,实现决策法制审核“关口前移”。制定《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组织召开2次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会议,对30本案卷中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实际重新梳理办事事项,完善部门权责清单151项。对承担的行政许可27个事项和政务服务“6+1”类37个事项的实施要素、办事指南进行优化调整,真正实现群众办理业务“零跑腿”。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人事信息、执法检查等热点信息50余项。“互联网+监管”系统录入行政检查信息519条、行政处罚信息30条,100%覆盖检查事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62次、涉企检查40次,有效减轻企业迎检负担。配合发改委梳理拆解惠企政策6项,兑现资金3033万元。
(三)科学管海用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要求,严格管控围填海,2024年,用海秩序稳定,未出现新增违法用海、用岛案件。高效服务保障裕龙岛、海上风电、海上光伏项目等重大项目用海,完成海阳辛安渔光互补项目等6宗项目用海批复,保障用海面积约800公顷。切实执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积极防范应对海洋生态风险,科学开展浒苔处置工作,累计发布82期预警监测,无害化处置浒苔3355吨。扎实推进互花米草治理工作,指导县市治理面积约1300公顷。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制定《关于健全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的意见》,全方位加大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
(四)提升执法质效。指导全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工作,设立法制科,开展全覆盖交叉执法检查。加强与公安、海警等部门合作,建立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协同执法、案件移送协作机制,共同开展全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涉外渔船综合管控、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三无”船舶整治、渔业安全专项检查等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行为。全年查处违法违规案件889件,收缴罚款657万元,查处各类“三无”船舶178艘,清理非法网具15万米,向公安、海警移交“行刑衔接”非法捕捞案件5起。常态化开展包联区市督导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累计检查生产单位393家,查改问题隐患192处。依托市渔船渔港信息化管控平台,布设电子围栏,做好63个渔港1.3万余艘渔船实行动态监督管理。今年全市未发生严重涉外渔业事件,伏季休渔秩序历年最好。全省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总结表彰会在我市召开,海监支队获评突出集体,我市作典型发言。
(五)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组织56名人员参加3次指尖学法考试。围绕渔业安全执法、廉政反腐教育等内容开展行政执法教育培训77学时。实施“大培训、大比武、大练兵”活动,组织无人机航拍执法培训及国防教育训练等项目,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开展2024年烟台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培训班,组织执法业务骨干参加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2024年度三期“队伍大练兵、素质大提升”训练活动和全省海洋执法业务培训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开展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法律十进”活动,做好地方性法规宣传。开展“海洋普法进校园”系列活动,通过播放安全生产主题宣传片等方式,为在校师生和家长宣贯渔业安全。结合“全国海洋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海昌渔人码头、“耕海1号”海洋牧场平台等景点,宣传《宪法》《烟台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烟台市海岸带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持续深入渔村开展普法宣传,印发《致渔民朋友的一封信》,近距离向渔民普及法律知识。利用渔港执法检查等日常工作,在渔港码头张贴《渔业安全六个100%硬要求》,普及《山东省渔业港口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利用微信公众号“烟台海洋”及官方网站作为线上宣传主阵地,共发布50余次与海洋发展和渔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和执法案例。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学法用法成效不明显。法治教育和培训的覆盖面不够广泛,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不够深入,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的能力有待强化。
(二)行政执法水平仍需提高。海上违法情况错综复杂,行政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与实际仍有不少差距。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法治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有关党内法规,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组织开展中心组学法4次、研学议题5个,系统学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论述(2024年)、《牢固树立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地位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等内容,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
(二)狠抓工作落实。将法治建设纳入《2024年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工作要点》《2024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24次,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专题学法6次,将法治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积极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成立领导小组,保障33项具体指标高质量完成。
(三)推进决策法治化。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全局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均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自觉接受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不破规矩、不越底线。2024年,全局无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升法治学习素养。健全常态化法治教育培训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立正确的大局观法治观政绩观,不断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推进工作。
(二)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审核标准,完善审核方式,严格审核管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健全依申请公开标准化办理机制,提高公开规范性和精准度。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完善部门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优化办事程序。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教育培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提升执法队伍的能力素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筑牢海上安全防线。强化海洋监管执法,建立健全海警、海洋渔业、海事等海上执法协作配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海上违法犯罪活动,对非法围填海、违法倾倒、非法捕捞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维护海洋安全和海洋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