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MB2854931Y/2025-00482 成文日期: 2025-02-10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第143044号:“关于改善我市儿童就医问题”的答复

日期:2025-02-10      来源: 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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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光明委员

提出的“关于改善我市儿童就医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不断提升待遇保障水平

一是实行统一参保缴费。儿童在我市主要参加的是居民医保,所有参加居民医保的儿童均享受按低档缴费享受高档缴费待遇的政策,结合实际,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等纳入全额资助参保范围,个人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即可享受医疗保障。二是拓宽门诊慢病病种范围。将白血病、血友病、苯丙酮尿症、癫痫等儿童好发的慢性病纳入门诊保障范围,切实减轻患儿的门诊医疗负担,居民医保门诊慢病种类增加至72种。三是实行居民大病保险保障。参加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就自动参加了居民大病保险,可以享受到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普通参保儿童的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报销比例已达75%,年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低保、特困儿童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降低至7000元,最高报销比例达85%,不设年最高支付限额。四是实行特殊疾病的全额保障。我局对参保儿童患急性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唇腭裂三种疾病实行全额保障、免费治疗;将脑瘫儿童的保障年龄扩大到17周岁,并且新增了将0-17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的医疗康复也纳入医保全额保障范围;将儿童患罕见病苯丙酮尿症购买特殊治疗食品的费用纳入了医疗救助保障范围,患儿购买的特殊食品可按100%比例报销,年最高限额2万元。五是完善困难儿童医疗救助保障制度。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可根据儿童的医疗救助对象类别分类实施救助和再救助,最高救助比例达100%,年最高救助限额3万元。低保、特困等困难儿童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按70%比例给予再救助,年最高救助限额2万元。对因病致贫重病儿童患者个人负担费用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60%比例给予临时救助,年度救助限额3万元

二、执行省定医疗服务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为医保药品目录、医用耗材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由国务院医疗保障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充确定本行政区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并报国务院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备案。对于儿童专项医疗服务项目,我市贯彻落实国家、省级规定,地级市并没有补充增加的权限。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根据居民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及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居民可承受能力,适时提高儿童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减轻儿童就医医疗费用负担。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202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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