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敏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医保政策助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提案 ”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用好政策工具,让中医机构“强筋壮骨”方面
一是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中药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二是医保总额预算向中医医疗机构倾斜。根据中医医疗机构的特点合理确定总额指标,中医医疗机构医保预算在其他医疗机构调整增幅的基础上再增加1%。三是提高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服务优势,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的支持力度,参保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中医药治疗,医保报销比例由83%提高至90%。四是,降低中医医疗机构起付线。自2024年1月1日起,烟台市定点中医医疗机构职工医保住院起付线较同级综合医疗机构降低20%。
二、关于用活基金杠杆,让中药产业“舒经活络”方面
一是将892种中药饮片及相对应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更好地保障参保群众用药需求。同时,在取消公立医疗机构西药中成药药品加成的情况下,仍允许中药饮片加成25%销售,确保其保持一定利润空间。二是支持医院中药制剂研发。及时将治疗性医院中药制剂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目前医保支付的医院制剂共99种,其中88种为中药制剂,占90%。
三、关于用足改革优势,让中医技术“固本培元”方面
一是开展中医医保服务方式改革。自2016年起,我市对部分中医优势病种实行按病种收费。现已将桡骨骨折闭合复位穿针内固定术等14种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按病种收付费范围,充分体现中医药服务价值。二是在牟平区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付费试点,将痹症类病等22种以中医治疗为主的疾病纳入试点范围,有效推动了中医适宜技术临床应用,今年将扩大试点医疗机构范围。三是推动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持续优化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结构,动态调整中医医疗服务项目6次,逐步提高体现中医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包括:中医辩证论治、小针刀治疗、复杂性小针刀治疗、锋钩针、体表瘘管切开搔爬术、关节粘连传统松解术、大关节粘连传统松解术、针刺、落枕推拿治疗、颈椎病推拿治疗等88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平均上调幅度约为46%。四是推动中医技术纳入医保支付。动态将颈椎病推拿等中医特色优势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总数达259项,促进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应用。五是探索符合中医特点的医保付费方式。探索适用我市的中医DRG分组方案及医保支付体系,使用中医DRG分组方案(YT-V1.0)用于中医医疗机构中医DRG实际付费,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发展。
感谢您对医保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