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角第二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优化育人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依据《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全体教职工均有教育、管理和监督学生的责任与义务。
第三条 管理原则:以人为本,教育为主;严慈相济,奖惩分明;家校协同,形成合力。
第二章 学生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 学生的基本权利:
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参与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
在学业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对学校、教师及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学校应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 学生的基本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学校管理制度。
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维护学校声誉,爱护学校公共财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日常行为规范
第六条 礼仪常规
着装仪表:穿戴整洁,朴素大方。按规定穿着校服,佩戴红领巾(少先队员)。不化妆,不佩戴首饰,不染发、烫发,男生不留长发。
文明礼貌:见到老师、来宾主动问好。使用礼貌用语,如“请”、“谢谢”、“对不起”。尊重他人,不欺负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
集会活动:参加升旗仪式、校会等集体活动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保持安静,认真聆听。
第七条 课堂纪律
课前准备:预备铃响后,迅速进入教室,将课本、文具放在指定位置,静候老师上课。
上课过程:坐姿端正,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发言。发言先举手,经老师同意后起立回答。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
课后要求:独立、按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格式规范。遇到疑难问题主动向老师或同学请教。
第八条 课间活动
安全第一:轻声慢步,不追逐打闹,不攀爬栏杆、窗台,不做危险游戏。
文明休息:不在教学楼内大声喧哗。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拥挤。
环境维护:不乱扔纸屑杂物,不随地吐痰,见到垃圾主动捡起。
第九条 两操及体育锻炼
课间操:集合做到快、静、齐,动作准确、有力、整齐。
眼保健操:按时、认真做眼保健操,动作规范,穴位准确。
体育课及活动:听从老师指挥,注意运动安全,积极锻炼身体。
第十条 公共卫生
个人卫生:勤洗澡、洗头,勤剪指甲,早晚刷牙,饭前便后洗手。
班级卫生:坚持每日清扫,桌椅摆放整齐,黑板、讲台干净,垃圾及时清理。
校园卫生:爱护校园一草一木,不践踏草坪,不乱涂乱画。节约水电,做到人走灯灭、人离水关。
第四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校内安全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管制刀具、不良读物等危险和违禁物品入校。
正确使用教学设备、实验器材,未经老师允许不得擅自操作。
熟悉安全通道,遇突发事件(如火灾、地震)听从指挥,有序疏散。
第十二条 交通安全
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走人行横道。学生上下学提倡由家长接送或结伴而行。
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学。校内不准骑车。
第十三条 防溺水、防火、防电
严禁私自或结伴到河、塘、水库等危险水域玩耍、游泳。
不玩火,不随意触碰消防器材。了解基本的火灾逃生知识。
不湿手触碰电器插座,不乱动教室内的电源设备。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十四条 奖励
对在德、智、体、美、劳某方面表现突出,或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和集体,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形式包括:
口头表扬、通报表扬、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文明之星”、“进步之星”等荣誉称号。同时颁发奖状、奖品。
第十五条 教育与管理
对于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口头批评:针对轻微违纪行为,由班主任或科任教师进行当面教育。
班级内检讨:对影响课堂秩序或班级荣誉的行为,在班内进行说明和检讨。
约谈家长:对多次违纪或情节较严重者,由班主任或学校政教处约谈学生家长,共同进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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