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
海阳公安发布
《关于对海核二路辛家港桥路段开展违法停车整治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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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道路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现海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已在海核二路辛家港桥路段(海核二路0KM+800M至1KM+300M)设置了禁止停车交通标志,将在该路段开展违法停车整治工作,现予以通告,自2025年10月24日起对上述路段的违法停车进行查纠处罚,请广大驾驶员自觉按法律法规停放车辆。
文明交通你我他,城市建设靠大家。希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工作,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共创我市文明有序、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海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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