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职业学院听课评课管理办法

日期: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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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职业学院听课评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强化课堂教学督导效能,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与育人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课堂教学(含理论课、理实一体化课、实训课)及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督导与评价。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三条  实行院、系两级督导管理机制:

(一)院级督导组

由学院分管领导任组长,发展规划处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特聘督学、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院级督导组成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两年,成员由系部(院)推荐、发展规划处审核、学院分管领导批准。

职责:统筹学院听课评课工作,监督教学秩序,开展线上线下课堂教学督导活动。

(二)系级督导组

由各系部(院)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教学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自行确定,报发展规划处备案。

职责:落实学院督导要求,组织本部门听课评课及教学检查,定期提交工作总结。

行政兼课人员接受所授课系部(院)的听课评课监督管理。

第三章  实施程序

第四条  听课安排

(一)听课人员:院级督导组每次随机抽取五人以上专家组成听课小组,组长负责评课意见汇总;

(二)被听课教师:按专任教师总数20%比例随机抽取,通过抽签确定名单,提前二十分钟通知课程所在部门及教师本人;

(三)课程覆盖:优先覆盖新入职教师、青年骨干教师及待改进教师所授课程。

第五条  评课评分

依据《烟台职业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从教学目标、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课堂管理、思政融入等维度量化评分。

评分采用匿名方式,去掉最高、最低分后取平均值,成绩作为教师岗位竞聘、教学质量奖及部门教学质量考核评选依据。

听课小组评课意见由发展规划处向相关教学系部(院)反馈,再由教学系部(院)向授课教师反馈。

第四章  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督导组成员权利

(一)有权查阅教案、课件、学生作业等教学资料;

(二)有权对教学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要求相关部门限期反馈。

第七条  督导组成员义务

(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学院任务安排,上课前五分钟进入听课教室;按照“客观、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进行分数评定;不得泄露听课安排及评议结果;

(二)及时向教师反馈意见,重大问题需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发展规划处。

第八条  被听课教师权利与义务

(一)督导组听课评课意见建议应及时反馈被听课教师;

(二)被听课教师应积极配合督导工作,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改进计划。

第五章  考核与保障

第九条  督导考评

(一)院级督导组成员每听课一课时计一课时教学工作量,考评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二)系级督导组工作成效纳入部门年度教学质量考核指标。

第十条  信息化支持

(一)推广使用“智能课堂”等平台,实时采集教学数据,辅助督导分析与改进;

(二)建立教学质量预警机制,利用信息化技术,对督导反馈待改进教师的短板弱项进行分析,有针对性给予指导。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发展规划处负责解释。

附件:1.烟台职业学院听课评课记录表

2.烟台职业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


附件1

烟台职业学院听课评课记录表

听课时间

20   年   月   日(星期   )第   节

授课地点


授课教师


所在部门


授课班级


课程名称及授课内容


课程的主要内容

评价意见(主要优缺点、意见和建议)


附件2

烟台职业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

任课教师:             课程名称:           课程类型:          所在部门:

班    级:             地    点:           日    期:          节    次:   

项  目

基    本    要    求

评  价  分  值

上课准备

(10分)

课前准备充分,教案(课件)及所需教具齐全。实训(实训课程)所需设备仪器运行正常,实训材料、工具齐全。

优

10


良

8


一般

6


较差

4


授课环节

(10分)

有包括知识(技能)点回顾在内的课程内容导入、课堂小结和作业(思考题)布置等环节。讲授新内容前提出本次内容的知识能力目标要求。教学实施过程中明确重点、难点。

优

10


良

8


一般

6


较差

4


教学内容

(10分)

贴近高职学生特点,注重职业岗位能力培养。教学内容丰富、信息量大。

优

10


良

8


一般

6


较差

4


教学素养

(10分)

仪表端庄,教态自然,精神饱满。语言生动、流畅,有感染力,使用普通话讲课。除课程性质需要外,一般要求站立讲课。

优

10


良

8


一般

6


较差

4


教学组织

(15分)

教学目标明确,内容讲解准确、清楚、熟练。条理性强,重点突出,难点分散,时间安排合理。实训课程组织合理,实训过程安全、有序,示范操作标准、熟练,指导及时、有效。

优

15


良

12


一般

9


较差

6


教学方法

(10分)

教学方法运用灵活,能体现本次教学内容特色,善于启发,师生互动协调,课堂气氛活跃。

优

10


良

8


一般

6


较差

4


教学手段

(10分)

具有较高的数字素养,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辅助教学作用明显。板书(媒体课件)规范,设计合理。

优

10


良

8


一般

6


较差

4


课堂管理

(10分)

按时上下课。课堂管理严格,课堂秩序良好,学生认真听课,举止文明。

优

10


良

8


一般

6


较差

4


教学效果

(15分)

达到教学目标,教学任务完成好。学生能掌握所学内容,教学效果好。

优

15


良

12


一般

9


较差

6


合  计  得  分


备注:发生教学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分值做如下处理:

1.发生一般教学事故的,分值按评价分值的60%计;

2.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的,分值按0分计。

督导专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