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职业学院听课评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强化课堂教学督导效能,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与育人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课堂教学(含理论课、理实一体化课、实训课)及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督导与评价。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三条 实行院、系两级督导管理机制:
(一)院级督导组
由学院分管领导任组长,发展规划处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特聘督学、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院级督导组成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两年,成员由系部(院)推荐、发展规划处审核、学院分管领导批准。
职责:统筹学院听课评课工作,监督教学秩序,开展线上线下课堂教学督导活动。
(二)系级督导组
由各系部(院)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教学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自行确定,报发展规划处备案。
职责:落实学院督导要求,组织本部门听课评课及教学检查,定期提交工作总结。
行政兼课人员接受所授课系部(院)的听课评课监督管理。
第三章 实施程序
第四条 听课安排
(一)听课人员:院级督导组每次随机抽取五人以上专家组成听课小组,组长负责评课意见汇总;
(二)被听课教师:按专任教师总数20%比例随机抽取,通过抽签确定名单,提前二十分钟通知课程所在部门及教师本人;
(三)课程覆盖:优先覆盖新入职教师、青年骨干教师及待改进教师所授课程。
第五条 评课评分
依据《烟台职业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从教学目标、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课堂管理、思政融入等维度量化评分。
评分采用匿名方式,去掉最高、最低分后取平均值,成绩作为教师岗位竞聘、教学质量奖及部门教学质量考核评选依据。
听课小组评课意见由发展规划处向相关教学系部(院)反馈,再由教学系部(院)向授课教师反馈。
第四章 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督导组成员权利
(一)有权查阅教案、课件、学生作业等教学资料;
(二)有权对教学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要求相关部门限期反馈。
第七条 督导组成员义务
(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学院任务安排,上课前五分钟进入听课教室;按照“客观、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进行分数评定;不得泄露听课安排及评议结果;
(二)及时向教师反馈意见,重大问题需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发展规划处。
第八条 被听课教师权利与义务
(一)督导组听课评课意见建议应及时反馈被听课教师;
(二)被听课教师应积极配合督导工作,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改进计划。
第五章 考核与保障
第九条 督导考评
(一)院级督导组成员每听课一课时计一课时教学工作量,考评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二)系级督导组工作成效纳入部门年度教学质量考核指标。
第十条 信息化支持
(一)推广使用“智能课堂”等平台,实时采集教学数据,辅助督导分析与改进;
(二)建立教学质量预警机制,利用信息化技术,对督导反馈待改进教师的短板弱项进行分析,有针对性给予指导。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发展规划处负责解释。
附件:1.烟台职业学院听课评课记录表
2.烟台职业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
附件1
烟台职业学院听课评课记录表
听课时间 | 20 年 月 日(星期 )第 节 | 授课地点 | |||
授课教师 | 所在部门 | 授课班级 | |||
课程名称及授课内容 | |||||
课程的主要内容 | |||||
评价意见(主要优缺点、意见和建议) | |||||
附件2
烟台职业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
任课教师: 课程名称: 课程类型: 所在部门:
班 级: 地 点: 日 期: 节 次:
项 目 | 基 本 要 求 | 评 价 分 值 | ||
上课准备 (10分) | 课前准备充分,教案(课件)及所需教具齐全。实训(实训课程)所需设备仪器运行正常,实训材料、工具齐全。 | 优 | 10 | |
良 | 8 | |||
一般 | 6 | |||
较差 | 4 | |||
授课环节 (10分) | 有包括知识(技能)点回顾在内的课程内容导入、课堂小结和作业(思考题)布置等环节。讲授新内容前提出本次内容的知识能力目标要求。教学实施过程中明确重点、难点。 | 优 | 10 | |
良 | 8 | |||
一般 | 6 | |||
较差 | 4 | |||
教学内容 (10分) | 贴近高职学生特点,注重职业岗位能力培养。教学内容丰富、信息量大。 | 优 | 10 | |
良 | 8 | |||
一般 | 6 | |||
较差 | 4 | |||
教学素养 (10分) | 仪表端庄,教态自然,精神饱满。语言生动、流畅,有感染力,使用普通话讲课。除课程性质需要外,一般要求站立讲课。 | 优 | 10 | |
良 | 8 | |||
一般 | 6 | |||
较差 | 4 | |||
教学组织 (15分) | 教学目标明确,内容讲解准确、清楚、熟练。条理性强,重点突出,难点分散,时间安排合理。实训课程组织合理,实训过程安全、有序,示范操作标准、熟练,指导及时、有效。 | 优 | 15 | |
良 | 12 | |||
一般 | 9 | |||
较差 | 6 | |||
教学方法 (10分) | 教学方法运用灵活,能体现本次教学内容特色,善于启发,师生互动协调,课堂气氛活跃。 | 优 | 10 | |
良 | 8 | |||
一般 | 6 | |||
较差 | 4 | |||
教学手段 (10分) | 具有较高的数字素养,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辅助教学作用明显。板书(媒体课件)规范,设计合理。 | 优 | 10 | |
良 | 8 | |||
一般 | 6 | |||
较差 | 4 | |||
课堂管理 (10分) | 按时上下课。课堂管理严格,课堂秩序良好,学生认真听课,举止文明。 | 优 | 10 | |
良 | 8 | |||
一般 | 6 | |||
较差 | 4 | |||
教学效果 (15分) | 达到教学目标,教学任务完成好。学生能掌握所学内容,教学效果好。 | 优 | 15 | |
良 | 12 | |||
一般 | 9 | |||
较差 | 6 | |||
合 计 得 分 | ||||
备注:发生教学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分值做如下处理: 1.发生一般教学事故的,分值按评价分值的60%计; 2.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的,分值按0分计。 | ||||
督导专家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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