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程序 | 1、医院接到患者投诉后,接待部门及时做好登记。 2、根据患者投诉的问题进行分类,根据分类归属会同相关科室进行处理。 3、一般投诉,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能当场协调处理的,由相关科室当场处理。 4、情况较为复杂,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原则上在7日内将核查结果向投诉人回复。 5、经协商不满意的,申请医调委或司法机关介入。 |
投诉处理地点 | 医院三楼办公室 |
投诉处理接待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夏季),15:30-16:30(冬季) |
投诉处理联系方式 | 0535-7319389;0535-73138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