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金岭镇卫生院行风建设工作制度

日期: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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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党支部、党小组、各科室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头等大事来抓,由医院党政“一把手”、党小组长、科主任对医院、党小组、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医院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各科室年终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有腐败现象的科室年终考评定为一般科室,有腐败行为的个人依纪依规严肃查处。

2、各科室、各党小组要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廉政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要始终保持清政廉洁,防止腐败,杜绝不廉洁行为。

3、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家卫计委“九不准”、局党组“八不准”“八优先”规定,廉洁从政,廉洁行医,以身作则,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勤勤恳恳为群众服务。

4、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5、坚持廉政、政务公开制度,做到制度、收费项目、收费金额三公开,坚持医务人员党风廉政承诺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6、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益,坚持原则,尽职尽责,严守工作纪律,克服工作推诿扯皮现象,党员干部要带头严于律己,率先垂范。

7、坚持团结,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觉悟,统一认识,通力协作,搞好工作。

8、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发扬民主,办事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认真听取各方面批评和建议,改进工作作风,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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