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梦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诊负责制度

日期: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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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负责制度包括首诊科室、首诊医师。

一、首诊科室负责制

1、凡患者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负责进行问诊、查体、进行必要的各项检查,并予以初步诊断。

2、凡考虑需会诊或转诊者,均需首诊科室首诊医师负责联系、安排会诊及协助转院。首诊科室的会诊资料必须齐全,转诊手续必须完备。参与会诊者应详细填写会诊意见。

3、对危急重病人,首先由首诊科室负责抢救。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在实行必要抢救同时,及时邀请会诊、协调抢救。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拖延抢救。

二、首诊医师负责制

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为首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特别是危、急、重病人,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或转院治疗。

3、 对群发病例或成批伤员,首诊医师首先实行必要的抢救,及时通知医务科或行政值班,组织有关人员共同抢救。

4、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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