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诊分诊人员必须由有一定临床经验的医生或护士担任。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及有关工作制度。
2、医院门诊大厅设置预检分诊处,医护人员要采取一级防护措施,需详细记录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是否有外地旅居史等并测量体温,对体温≥37.3℃的建议转诊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
3、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病例,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4、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按照规范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处理医疗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