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须知事项
尊敬的患者朋友:
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为使您在门诊就医顺利,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现将门诊就诊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介绍如下:
(一)因当下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所有进入医院人员均需扫描场所码, 测体温。
(二)初诊的门诊患者就医应先到收费处建档,然后到门诊诊室就诊。
(三)在就诊候诊时,应听从预检分诊医生的引导,按顺序应诊,不要大声喧哗,不要吸烟,要保持环境的清洁卫生。
(四)交费请自觉排队,人与人之间保持一米距离等候。
(五)您的病情需要住院,请到收费处办理住院手续。
(六)请保管好您的随身财物,严防被盗。
(七)我院为无假日医院,星期六、日及节假日照常上班。
您就诊过程中遇到困难,请到预检分诊处处寻求帮助。如有工作人员介绍您到院外取药、检查或住院,请您到院部投诉。您如对我院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医疗和护理质量、医院管理等方面有意见,或有医务人员向您索要钱、物等情况,请向医院反映,我院将认真对待并按规定处理。投诉电话:5130686
门诊医疗工作制度
门诊医师应遵守劳动纪律,仪表整洁、服务热情、态度认真,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我院规章制度详细书写门诊病历,开具处方,做到规范检查、规范用药、规范治疗。
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一)门诊病员挂号后,接诊医师要以对病员高度负责的态度,详细询问病史,做好全面检查,对疑难危重病员,经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或其他情况下存有诊断和处理困难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协助检查来进行会诊。
(二)如需住院治疗,应根据病员的主要病情收住院,凡因拒收病员造成差错事故由拒收科室和当事人承担责任。
(三)对从其他医疗机构转来的就诊患者,要认真诊治,凡不收住院而转回时,要提出明确诊治意见。
(四)门诊医师应坚守工作岗位,凡因擅自离岗,敷衍马虎,不负责任,相互推诿而造成医疗差错、事故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防范医疗纠纷,门诊病人必须进行相应的体格检查,实验室及特殊检查,接诊医师开出检查申请单等应在病历中记录,若患者或陪诊人员不同意进行检查,应要求患方在病历上签字,对拒不签字者要在病历上记录说明。
急诊
我院暂未开展急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