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文件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医院安全责任主体全面落实,结合医院工作实际情况及行业特点规律,为有效应对医院突发事件,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的原则,特制定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成立领导组织
招远市精神病医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组 长:曲 涛
副组长:温桂平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
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
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人员第一时间报告院领导小组组长,同时针对不同事件性质,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实施相应的控制措施。
1、突发事件如为火灾及电器隐患,在报告的同时,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利用医院灭火设备及器具进行灭火行动。同时组织病员进行安全转移。
2、如为精神病人突发燥乱行动,第一时间召集院内值班人员及安保人员,同时稳住病人,防止在人员未到齐的情况下与病人进行正面冲突,人员到齐后按精神科约束病人规范对病人实施约束处置。
3、如为精神科病人突发躯体等方面状况,在简要判断病情后,立即拨打“120”救助电话,同时对病人实施应急救治,待“120”到达后,配合“120”将病人转至上级医院实施救治。
三、突发事件组织领导及培训
医院突发事件是事关医院发展的大事,各科室负责人要重度重视,学学围绕“安全”做足文章,加强平时培训及教育,不放过任何细节,从细处着手,做到警钟长鸣,不存侥幸心理。各科室主任为本科突发事件日常教育及培训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业务基础知识的日常培训,学习好各级文件精神的要点,加强岗位责任制管理,充分履行好岗位职责。医院将岗位责任制履行情况纳入医院绩效考核范畴,实施有效的奖惩动态考核机制。
各科室负责人及医院各类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随时服从医院调派,任何人不准推诿扯皮或拒绝执行,凡是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到未到或不服从院组织调遣的人员,按医院管理方案及医院作风建设方案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交上级部门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