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转诊业务须知
服务内容:
(一)上转标准
1.急危重症,本院难以实施有效救治,且转院途中风险相对较小的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需要到上一级医院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6.其他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二)下转标准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2.诊断明确,不需要特殊治疗的病例。
3.各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5.老年护理病例。
6.自愿要求转回基层乡镇分院诊疗者。
7.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合作机构: 招远市中医医院
办理流程: 接诊符合双向转诊指征的患者→ 征求患方意见 →报告单位业务负责人→ 填写双向转诊上转单→ 交代双向转诊注意事项→ 双转办审批登记 →患者持双向转诊单到招远市中医医院就诊→招远市中医医院双向转诊办公室→安排医生接诊
患者需门诊诊治→进行门诊诊治→明确诊断,确定治疗方案,完成门诊转诊→医生填写双向转诊下转单,提出治疗药剂及建议上交→患者持双向转诊下转单到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医生
患者需住院治疗→安排患者住院治疗→患者病情稳定符合转回基层指征→住院医生开具下转单,填写出院小结,提出治疗意见及建议上交→患者持双向转诊下转单到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医生
双向转诊联系电话:8160734(招远市中医医院)
8482050(招远市阜山镇南院庄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