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2024年7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知识产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形成稳定的省以下政府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能和服务能力。结合我市实际,依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烟政发〔2018〕2号)精神,烟台市制定出台了《烟台市知识产权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出台目的
《方案》旨在科学界定市与区市在知识产权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解决当前存在的事权交叉、权责不明问题,形成权责明确、协同高效、保障有力的分工体系,推动知识产权全链条管理提质增效,进一步激发烟台市知识产权创新活力。
三、重要举措
《方案》在遵循省级框架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对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进行细化划分,具体举措如下:
(一)分级分类明确事权范围
将知识产权相关事权划分为市级事权、市区分担事权及区市自主事权三类,实现“谁负责、谁支出”。
事权类别 | 具体内容 | 支出主体 |
市级事权 | 制定实施全市性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全市性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全市性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促进和知识产权交易运营监督管理、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全市性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评价和绩效监督,市级或跨区市软件正版化等。 | 市级财政 |
市区分担事权 | 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普法,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学科、学院、学位建设,中小学校知识产权宣传教育,与港澳台地区开展知识产权 合作交流。 | 市与区市分别承担 |
区市自主事权 | 辖区内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辅导、商标品牌推广,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安全防护,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区市层面与外国地方政府和地方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交流合作等。 | 区市财政 |
(二)强化重点环节事权配置
对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专利导航、服务业监管等成熟事权予以确认,并纳入相应层级财政保障。例如,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促进”方面,市级统筹建设烟台市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区市负责组织企业对接与技术需求挖掘,形成上下联动机制。
(三)推动事权与能力匹配
在知识产权宏观管理、运用促进、保护及公共服务等环节,赋予区市更大自主权,鼓励结合实际开展特色工作。例如,区市可自主设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窗口,就近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等服务。
(四)健全保障协同机制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预算管理、开展绩效评估等措施,确保改革落地见效。例如,建立“知识产权事权清单+支出标准”机制,实现“一事一标、权责对等”。
四、政策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财政局工商贸易科 联系电话:0535-668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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