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黄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须知

日期: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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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患者、患者家属:

您好!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为了保证您获得安全优质的医疗和护理服务,现将患者住院须知告知您,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配合:

1、住院时请您带齐相关证件,如:医保卡、身份证等。

2、办理住院手续后,服从床位安排,患者不得擅自离院或外宿。擅自外出者,按自动出院处理,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责任由患者自行承担。

3、住院期间可携带少量必需的生活用品,严禁带入危险品、宠物等。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4、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按病房规定时间作息,室内禁止吸烟、喝酒、大声喧哗,请保持病室安静。

5、医师会根据您的病情制定合理的饮食计划。如有订餐,食堂定时送餐至病房。

6、为了保证您的医疗安全,请不要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也不要随意到院外购药,当您有自带自服药品,请如实告知您的主管(主治)医师。

7、您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时,在医师充分告知相关事项后,须签署知情同意书。文书一经自愿签署,即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8、未经允许请勿擅自进入治疗室及医护办公室等诊治场所,不得翻阅病历及其它医疗记录,您有权利复印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病历资料。

9、患者和家属不得向医院职工馈赠钱物。医院禁止本院职工向病人索要钱物及吃请。

10、病房探视时间为8:00-20:00,为了患者早日康复,预防交叉感染,应减少陪护及探视的人数。患有传染病和精神疾病的患者禁止探视。

11、爱护公共财物。勿将病房用物移出病房或供他人使用,损坏公物按价赔偿。

12、严禁向楼下倒水、扔烟头、污物。严禁在病房内使用危险电器或大功率电器等,因此而引发火险,将承担法律责任。

13、为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保证医护人员执行医疗行为,病房不得反锁。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告诉值班人员。

14、当您身体出现不适或需要帮助时,请使用床头呼叫器或通过其他方式通知医务人员,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15、请您遵从医生的医嘱积极配合治疗。出院后定期复诊。

16、住院期间对医疗护理工作有意见或建议,请与科主任或护士长联系。医院一楼设有意见箱,您也可以向医院管理部门反映,投诉电话:0535-6730262,欢迎您和家属对我院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住院查房时间

护理查房:

上午8:00-8:30

下午16:30-17:30

责任医师查房:

上午8: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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