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中医医院住院管理制度及注意事项

日期: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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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我院就诊中您享有的权利:

1、您享有医疗救治、预防保健服务的权利。

2、您享有知道疾病诊断、病情进展、医生建议的诊疗方案、费用、相应风险、疗效及愈后的权利,医护人员会将有关情况向您说明,如您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向医护人员提出,以便其为您做出解答。您对医生提出的诊断及治疗方案享有选择权和决定权。

3、您身体出现不适或需要帮助时,请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护人员,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护士站,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4、您可以书面委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作为您的代理人,代您行使相关的知情同意权利和诊疗选择决定权利。

5、我院尊重您的隐私权,您可以要求医生对您的病情进行保密

6、我院规定,工作人员不得收受“红包”,请您监督,有违反者,请举报至监察办公室。

7、如果发生医疗纠纷,您可向医院接待投诉部门反映并协商解决,或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在我院就诊中您应履行的义务:

1、您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地址、联系方式及报销类别等。凡冒用他人姓名就医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及纠纷等后果自负。医保、农合病人住院当日需将您的医保卡或农合卡交给您的主管医师,以便其为您开具住院呈报表,并送交医保、农合办登记。

2、您必须向医护人员详细如实地提供与您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既往病史、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凡因隐瞒病情而发生的延误诊治、费用等后果自负。

3、入院后请您遵守医院规定,住院期间请勿擅自离开病区、医院及外宿,以免发生意外。由于您擅自离开病区、医院或者外宿而引起的任何意外情况后果自负,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病人住院期间应根据医生要求留置陪护家属。陪住家属应严格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和规定,相关问题请咨询主管医护人员。

4、您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时,在医生充分告知的前提下,您应签署知情同意书。文书一经自愿签署,即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5、为配合治疗,住院期间医生会根据您的病情确定进食不同类型的饮食,请您遵照医生的医嘱进食,以免影响疾病的治疗效果。您应遵从医生的医嘱积极配合治疗、按时出院。出院后,您应该按照医生的医嘱进行活动、休息、按时服药,并且保证定期复诊。

6、您应及时足额缴纳医药费用,如果由于医药费用不到位延误诊疗从而导致不良后果,我院不承担责任。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您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诊、购药、私自请医师来我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否则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7、病房为公共场所,患者个人的手提电脑、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如若带入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患者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的,我院不承担赔偿责任。

8、如果您在本院被确诊为法定传染病、医院将依照法律规定对您采取相应的诊疗措施,或限制您的某些人身自由,您应该积极配合。请您尊重医护人员的人格权、人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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